遵循小学生的认识规律,使他们从认识周围社会开始,进而认识祖国和世界,逐步扩大认识社会的范围。”社会课的教学要求主要有:(1)指导学生观察并认识家庭、学校和周围常见的社会事物和现象,初步了解个人、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从小尊重人、关心人,培养集体主义观念和服务社会的意识;(2)指导学生初步了解家乡和祖国的历史、地理知识,初步了解中国的国情、国策,从而激发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建设家乡、振兴中华的感情;(3)指导学生初步了解一点世界的社会常识,以及祖国与世界的关系,初步培养为人类作贡献的意识。(4)指导学生初步了解与他们生活有关的法律常识,懂得遵纪守法,逐步培养法制观念;(5)根据小学生的接受能力,适当渗透一点有关商品、效益、改革等观念,初步培养他们观察社会事物和适应现代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