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乡宁县下善中学教师;
1986年8月至1989年10月,共青团蒲县县委干事;
1989年10月至1990年10月,共青团蒲县县委副书记;
1990年10月至1995年3月,临汾行署体改委干事、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3月至1995年10月,临汾行署体改委流通科科长;
1995年10月至2001年8月,临汾行署办公室经济二科科长、临汾市政府办公厅经济二科科长;
2001年8月至2006年12月,侯马市副市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临汾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
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临汾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
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蒲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9年11月至2013年6月,蒲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蒲县县委书记、县长;
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蒲县县委书记;[1]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临汾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临汾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3][4]
现任临汾市委常委。[5]
2016年4月,拟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考察对象。
2016年7月28日,免去闫建国的蒲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16年10月14日上午,临汾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了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闫建国为临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
2021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闫建国当选为市委常委。[5]
2021年11月29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闫建国的临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4]
2021年8月16日,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对闫建国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