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中文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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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参与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指导各级联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的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

四、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七、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吴浩岭

理事会副主任:曹凌、陈锦祥、陈立生[1]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区联社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和有关文件、机关管理制度的组织起草;负责文电处理、会议记录、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处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协调;负责区联社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和工作调研;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区联社机关办公电脑、网站、电话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合作经济理论研究、社志和有关材料综合编写;负责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区联社党组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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