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第二定律

中文名 戈森第二定律
应用学科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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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戈森第二定律

戈森第二定律又称 边际效用相等规律、边际效用均等定律、享乐均等定律,是指在物品供给有限和人的欲望无限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从而使各类被享用的物品的 边际效用均等。此时,人能获得一定量收入下的最大总和的享乐。比如说,如果有几种可供选择的享乐物品,并且消费它们所得的享乐个量是不同的,为了取得最大的享乐总量,最有利的享乐方法是在它们之间依次消费享乐个量最大的那一个,直到各种欲望满足个量相等时为止。

理性的人把 支出花费在每种 商品上时,要达到某一点上,花费在每一种 商品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会带来与花费在其他任何商品上的最后单位货币相同的满足。对于一个比较饥饿的人来说,如果在冰淇淋和面包之间进行选择,在两者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他可能会选择面包,因为他首先要满足的是温饱,这是第一个面包的 效用是9个单位,而第一个冰淇淋的效用可能是5个效用单位。在吃完第一个面包的 效用可能是7个效用单位,仍然大于冰淇淋效用。这样下去,此人消费组合就会达到戈森第二定律所描述的状况:他花费在面包和冰淇淋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所获得的 效用相等。

戈森是德国 经济学家,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先驱者之一,他曾对边际效用理论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数学探讨,从而推动了 数理经济学的发展。

戈森第二定律是一种重要的一般分析工具的特殊应用。后来微观经济理论的发展反映出 经济学家越来越认识到,许多经济问题实际上就是寻找最大、最小值的问题,而且数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强有力的手段。戈森关于 消费者如何按比例分配有限的收入于无限的最终 产品的表述,既没有精致的 数学模型,也没有正确的数学表达式,但戈森认识到它不是 总效用或平均效用,而是 边际效用起决定性作用。不幸的是在理论发展中,戈森的贡献未引起注意而不得不在19世纪70年代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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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森第二定律的数学表示

戈森将他的第一定律( 边际效用递减法则)应用到 消费者行为中,这使他成为第一个明确阐述边际效用论基本原理的 经济学家,由他的第一定律中推出的定律。他假定一个 消费者只有有限的收入,对 商品有无限的 需求,面对 市场上的 商品价格,要怎样分配他有限的收入用于购买各种 消费品才能获得最大的满足呢?戈森在他的第二定律中给出了简单而正确的解决办法,消费者将分配他的支出,使得最后一分钱用在任何一种商品都有相同的 边际效用。第二定律可以用代数方法表示。假设我们有A、B、C......等 商品,它们的边际效用为 A、 B、 C......,价格为 A、 B、 C.....戈森第二定律即为:

为了理解这个结论的逻辑关系,假设A、B、C是可替换的,且有以下不等式:

A / A > B / B = C / C

用 消费者行为来解释该不等式:1 美元用在A上所产生的 边际效用,比用在B或C上所产生的边际效用大。这样, 消费者就会把用在B、C上的支出转移到A上。因为戈森假设 边际效用递减,更多地购买A 商品,使A的 边际效用降低;减少的B、C消费使它们的边际效用增加。 消费者将重复这一过程直到所有的 商品的边际效用与其价格的比值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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