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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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建设

基本含义

纪律是一定社会组织的行为规则,“建设”作为一个常用概念,一般是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

所谓“纪律建设”,指的是一定社会组织为维护和加强纪律而进行投入、增加积累,使之强化有力的工作活动。

 

纪律建设的分类

一定社会组织的纪律建设,是多环节参与的系统工程。根据纪律建设各环节的功能作用,可以分为两大类型:

一类是控制性纪律建设,即一定社会组织为维护纪律,加强对组织成员纪律行为的约束管控而进行的控制性工作活动。这类纪律建设工作活动可以称作“纪律控制建设”,包括规范控制、教育控制、管理控制、监督控制、整顿控制、执纪控制等环节。

另一类是保障性纪律建设,即一定社会组织为推进和加强纪律控制,确保其发挥应有效力而进行的保障性工作活动。这类纪律建设工作活动可以称作“纪律保障建设”,包括纪律控制的硬件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财力、物力投入等)和软件建设(纪律制度建设、纪律能力建设和纪律理论建设等)两个方面。

 

纪律控制建设

纪律控制建设是一定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组织稳固和内部秩序,运用组织的强制力对其成员的纪律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矫正,将其控制在组织目标和任务允许的范围内,而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其基本任务和实质内容是防范和遏制组织成员违纪行为。

 

纪律控制建设的工作目标。加强纪律控制建设,要围绕防范和遏制违纪行为这个基本任务,坚持以预防为主,惩处与防范并举,抓标与治本并重,把组织成员违纪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减轻违纪现象所造成的危害。其具体工作目标有四个方面: 

(1)切实防止重大恶性案件。这是首要任务和目标。要针对这类案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立足于早期发现、先期控制、抓小防大、惩轻抑重,切实加大对偏离纪律规范的违规行为的矫正力度和对一般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遏制这类行为恶性转化和重化发展,切不可姑息迁就、执纪不严,“养肥了再宰”。

(2)大力减少管理视线以内的违纪案件。这类案件具有很强的可控性,有的就发生在领导眼皮底下,完全可以通过强化领导责任、严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以防控。

(3)有效遏制职责违纪案件。这类案件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组织担负的职责。由于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开展本职工作的过程,这类案件具有较强的可约束性,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管理监督等手段进行有效遏制。

(4)自行揭露和查处组织成员违纪案件。事实表明,再严密的防范措施也难以确保不发生组织成员违纪问题。因此,要切实发挥纪律控制的惩处功能,立足于自我净化,依靠社会组织的自身力量,自行揭露和查办组织成员违纪案件,从而发挥和体现纪律控制的整体功能和保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科学发展和良性循环。 

 

纪律控制建设的方式。主要有六个方面:

(1)规范控制。加强纪律控制建设,首先要对组织成员的纪律行为进行规范,定出章法,立好规矩,让大家知道应当怎样做,懂得不应当怎样做,弄清违反了纪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这是纪律控制的首要环节。 

(2)教育控制。在规范控制的基础上,运用思想教育的手段,把本组织纪律规范的内容和价值向组织成员灌注,要求他们严格遵守纪律,并通过组织成员对纪律行为的自我控制,实现纪律控制目标的控制方式。纪律教育的内容包括基本规范教育、专项纪律教育、案例教育、正反两面典型对比教育等。 

(3)管理控制。纪律控制中的“管理”,是管束、约束的意思。管理控制通过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直面管束和强制约束,并发现和矫正偏离纪律规范的违规行为,防止其向违纪方面发展转化,在纪律控制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进行管理控制,就要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增强纪律控制的约束功能、纠偏功能和防控功能。 

(4)监督控制。各类社会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存在的价值和基本功能是服务社会,并要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和监督。因此,对于一定社会组织进行的监督,其源泉和根本动力来自组织外部。但是,外部监督能否真正起作用,最终要在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督中得到体现和落实。 

监督控制作为一定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督,其主要功能是承接外部监督的信息和需求,将其转换为一定的内部监督动作,并向外部监督主体作出反馈。监督控制是由被监督对象作为特定的监督功能主体实施的再监督,因此要树立被监督意识,增强接受监督观念,同时要排除和克服来自各方面的不利影响和干扰,保持铁面无私、不徇私情的监督姿态。这是有效进行监督控制的关键。 

(5)整顿控制。这是一定社会组织为制止突出存在的违纪倾向,防止其蔓延发展,集中一定时间进行纪律整顿,是旨在刹风治理、改善和强化日常管理功能的纪律控制措施。集中开展纪律整顿,进行整顿控制,应当注意方法,讲求实效,一是要抓往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要先行调研,充分做好相应准备;三是要立足治本,深入进行专项治理;四是要注重衔接,增强管理控制功能。否则,整顿控制难以取得成果。 

    (6)执纪控制。查处违纪案件作为执纪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纪律控制手段,这就是执纪控制。执纪控制是从查处案件入手,以严肃执纪为杠杆,发挥惩治和教育两方面功能,从而对组织成员违纪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这是纪律控制能否取得实效的最终保证环节。 

 

纪律保障建设

纪律保障建设,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由于各类社会组织的目标和任务不同,硬件方面的纪律保障建设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条件,不能一概而论。而软件方面的纪律保障建设即纪律制度建设、纪律能力建设和纪律理论建设,是一定社会组织最基本的纪律保障建设,任何社会组织在加强纪律和纪律控制中都会程度不同地体现和反映出这三项建设。

 

纪律制度建设。纪律和纪律控制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决定了必须重视和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纪律工作机制,用制度建设保证纪律和纪律控制功能的发挥。

(1)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纪律和纪律控制,首先要对一定社会组织的纪律状况有个基本的认识和把握,这就要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把握实情、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开展纪律控制各项工作。

(2)教育训练制度。一是进门“第一课”制度。对加入组织的新成员进行本组织的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必要的训练,使他们了解和适应本组织的纪律要求。这个制度在任何社会组织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二是日常教育训练制度。把纪律教育训练工作经常化,贯穿在组织的日常工作活动当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并形成相应制度。

(3)管理监督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一般纪律行为的管理监督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等。二是业务活动中纪律行为的管理监督制度,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审批手续、岗位分工、职责范围、质量检查、监督措施、奖罚办法等。

(4)查纠整改制度。包括违规或违纪线索发现报告制度、查证核实制度、决定处罚制度、涉事人员帮教促改制度、查找教训制度,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堵漏补缺、进行专项治理的制度等。查纠整改制度应当把鼓励和支持自查自纠、自整自改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和政策导向,并在工作评价或考核时体现出来。

(5)督促检查制度。可以是上级督查,也可以是交叉互查或者内部自查;可以是普遍检查,也可以是重点抽查;可以是明察,也可以是暗访。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项纪律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二是组织成员遵守纪律的基本状况和发生、查处违纪案件的情况;三是纪律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措施。在督促检查的基础上,要作出具体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对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得不好或者成效不明显的要督促改进,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要责成采取必要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纪律能力建设。纪律能力是一定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纪律行为的控制能力,它是在对纪律行为进行组织把握和组织约束中反映和体现出来的。加强纪律建设,就要提高社会组织的纪律能力,把纪律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1)提高总体掌控能力。任何社会组织加强组织纪律、维护组织秩序,都要对组织成员的纪律行为进行总体把握和控制,都应当具备这种总体掌控能力。要在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的纪律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和准确把握,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总体掌控能力集中反映出一定社会组织的纪律控制水平,因而是必须具有的最基本的纪律能力。

(2)提高防范预警能力。纪律控制的根本功能和作用在于防范,而有效进行防范就要准确及时地预警,这样才能增强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各项纪律控制措施才能有的放矢。一是在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分析和把握出现违纪行为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并进行预警。二是在组织成员的违纪苗头或征兆中,分析和把握出现的不良倾向,并进行预警。三是在其他社会组织或社会上发生的倾向性问题中,分析和把握本组织出现同类问题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并进行预警,这就是“别人得病,自己吃药”,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

(3)提高管控纠违能力。通过纪律控制进行防范,其作用不仅在于确保不出现组织成员违纪行为,而且在于对已经发生和存在的违纪行为能够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其重化发展和恶性转化。提高管控纠违能力的主渠道是加强管理控制和监督控制,在严格的管理监督中及时发现和纠正组织成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一是要把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作为发挥管理监督作用的主要着眼点,否则就谈不上发挥管理监督的纪律控制作用。二是要立足于抓早抓小,切实防止违纪行为的重化发展和传习蔓延。这是提高管控纠违能力最重要的目的和任务。

(4)提高自我净化能力。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对出现的问题要能够自己解决纠正,进行自我净化,实现自我完善。一是要勇于正视问题,揭露矛盾,而不能怕丑护短、讳疾忌医,否则就难以通过自我净化实现自我完善。二是要敢于排除来自组织内部复杂关系的干扰和影响,并承担可能出现的某些利益损失,在自我净化的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的自我完善和组织和谐。三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提倡和鼓励勇于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自我净化的积极性,并形成风气,而不是限制或者压抑这种积极性和风气。

(5)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加强纪律控制,既要认真抓标,又要深入治本,切实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一是把握查证案件的有利时机,同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违纪行为产生和存在的深层次原因,通过抓标为深入治本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把握抓标与治本的工作衔接,在认真抓标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深入治本,把抓标的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治本上,用治本的成果巩固和深化抓标的成果。三是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思想教育,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在治本上动心思、下功夫、求突破。

 

纪律理论建设。在纪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纪律理论建设最为薄弱和滞后,亟待进行投入和开发,以更好地推动和指导社会组织纪律建设的实践。

(1)把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紧密结合,推进纪律理论的开发和建设。进行纪律理论研究与开发,加强纪律理论建设,是纪律实践早有需求但尚未作答的重要课题,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纪律,提升纪律控制和纪律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开展纪律研究,就要把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从实践经验中提炼和归纳出更为本质的具有普遍意义和适用价值的一般规律性,并上升为科学理论。因此,纪律研究应当注意贴近实际工作,尊重实践经验,并致力于为纪律实践服务,任何脱离实际工作和纪律实践的理论研究都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

(2)把纪律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结合起来,重在研究和揭示其普遍规律性。各类社会组织由于目标、任务和职责不同,作为其组织行为规则的纪律有着各不相同的内容和要求。纪律研究首先应当从特定社会组织的纪律入手,研究和把握其纪律的特殊性。同时,把纪律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结合起来,即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在对若干特定社会组织的纪律深入进行研究,把握其特殊性的基础上,归纳出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内在规律性,用以指导对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的纪律研究,推动和促进它们的纪律实践。当前,要适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需要,以党的纪律和纪律建设为重点,加强纪律理论研究与开发,推进纪律理论建设。

(3)把纪律和纪律实践活动作为有机联系的整体,全面深入地进行研究探索。纪律既静态地表现为一定社会组织的行为规则,又动态地表现为由组织成员的纪律行为和社会组织的纪律建设工作构成的纪律实践活动,并且,这种纪律实践活动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特别是对社会风气和法治建设起着巨大影响和作用。由于这个原因,进行纪律研究不能仅限于研究或者解读纪律作为一定社会组织行为规则的相应规范或者条文,而是要在此基础上,把纪律和纪律实践活动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进一步对纪律行为、纪律控制、纪律建设等纪律实践活动进行研究和把握。特别是纪律遵守作为对纪律行为的自我控制,是社会组织加强纪律和纪律控制的根本着眼点和最终落脚点,应当列为重点课题,运用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和行为科学等科学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和阐发。这样,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科学范畴进行整体把握,从而增强纪律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更好地指导社会组织的纪律实践。

纪律研究是一门亟待开发建设边缘科学,没有现成的模式和方法可作借鉴。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理论特别是组织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法学以及行为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各尽所能,各扬所长,优势互补,共同推进纪律科学的理论开发与建设。

把纪律作为一个科学范畴进行理论研究与开发,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着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很有必要进行投入,深入开发。随着纪律理论研究的开发和建设,纪律科学应当发展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新兴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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