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四川西昌森林火灾

3·30四川西昌森林火灾

中文名 3·30四川凉山州森林大火
发生地点 四川​凉山州西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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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经过

2020年3月30日15时,西昌市泸山发生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马道街道办事处和西昌城区安全,其中包括一处石油液化气储配站(存量约250吨)、两处加油站、四所学校以及西昌最大的百货仓库等重要设施。

2020年3月30日23时许,山火猛烈燃烧,火线延长,截至31日凌晨,过火面积达到1000公顷,毁坏面积初步估算达到80公顷左右。

原因调查

2020年4月,四川省政府成立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组,进驻西昌市开展本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

火灾处置

紧急救援

2020年3月30日15时51分,西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电话报警马鞍山方向发生森林火灾,初步判定,起火位置位于凉山州大营农场。火灾发生后,西昌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州、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召开紧急联席会议,成立前线联合指挥部,分析研判火情,指挥调度救援工作。要求把群众安全放在首位,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全面过细科学施救。组织专业扑火队伍300余人、应急民兵700余人进行处置。

2020年3月30日20时许,州市扑火力量陆续集结,2044人展开山火阻击战。凉山森林消防支队采取开设隔离带和以水喷洒降温相结合的方式清除附近林木和地表可燃物,架设灭火水泵。攀枝花森林消防支队救援力量星夜驰援西昌一线,架设水泵阻止明火向马道液化气储备站蔓延。火情紧急,四川消防救援总队立即召开视频调度会,并调度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乐山、雅安、内江等12个支队,出动约885名指战员,6套远程供水系统,142台大型水罐及泡沫消防车,携带足量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等物资前往西昌增援。[3]

截至2020年4月2日上午10:30,已投入各类扑火队伍3600余人,消防直升飞机参与灭火,分东线(泸山正面)、东南线(电池厂后山片区)、南线(大营农场响水沟片区)、西线(经久乡)、北线(马道深沟)5个区域, 结合气象预测指导,全力开展明火扑救和烟点余火清理工作。[4]

控制火势

2020年3月31日凌晨0点30分左右,火势向凉山州西昌市农业学校蔓延,距离板房不到八米位置。经过三小时,31日凌晨3点30分,成功将火势阻截在30米开外,取得了第一阶段胜利。

2020年3月31日6时,扑火队员彻夜鏖战,西昌市大营农场西线林火被扑灭。此前受大火威胁的马道场口液化气站解除危险。

2020年3月31日10时,中石化西昌公司在储备站周围开辟隔火带,对储存罐实施器械降温,7辆消防车,52名指战员严守以待。凉山森林火灾灭火增雨作业应急预案启动,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进入应急状态。凉山州已调集火箭作业装备,做好地面增雨作业准备,气象部门正密切监测增雨作业条件,一旦有条件,立即开展人工增雨。

目前,泸山正面已无明火,存在少部分烟点,扑火队员正在各烟点值班值守;柳树桩明火已扑灭,目前火烧迹地尚有三处烟点,150名民兵正在烟点处值守;乌龟塘明火已全部扑灭,无明显烟点;马鞍山村沿山靠近活龙村山脊处有明火3处,烟点3处,现有291人参与扑救;马道百花深沟明火已全部扑灭,零星烟点约230个,值守人员正在开展灭除隐患。[3]

其他措施

2020年3月30日19时许,四袁公路全路段、环泸山交通路网等路段实施紧急交通管制,畅通消防救援渠道。

山火导致西昌3条110千伏的线路停电,电力部门迅速派出应急车辆30台,发电车5台,300余人奔赴现场投入抢险,2020年3月30日22时30分,西昌电力与国网凉山供电公司恢复环网运行,城区停电风险基本解除,停电区域有序恢复供电。[3]

应急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早,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3架和外省增援1架,包括一架米26,一架米171,两架卡32直升机,相继于7:30、7:35、7:50、8:00分别从西昌青山机场、盐源直升机场起飞,救援西昌火场。飞行时长达10小时10分,洒水74桶,约290吨,配合地面扑火,控制火势发展。

2020年3月31日,应急管理部继续调度部署四川凉山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派出由部党组成员、森林消防局局长徐平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并紧急增派森林消防和消防救援队伍前往支援。[5]

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增援指令,四川森林消防总队260余名指战员、四川消防救援总队从14个支队调派的850余名指战员正在一线展开扑救。同时,四川森林消防总队甘孜支队、阿坝支队共250余人正在赶往支援,四川消防救援总队集结400余人增援待命。在前期部署4架直升机参与火灾扑救的基础上,应急管理部又从湖南、浙江、山东再调派3架直升机投入灭火工作。[5]

人员伤亡

2020年3月31日凌晨1时30分,联合指挥部接到火场灭火人员报告,宁南县组织的专业打火队21人在一名当地向导带领下,去往泸山背侧火场指定地点集结途中失联。接到报告后,指挥部立即组织展开搜救。7时许,搜寻到3名打火队队员,送往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6]

遇难人员

2020年3月31日,搜救队伍随后陆续发现有19名同志不幸遇难,其中18名为打火队员,1名为当地向导。[7]

2020年3月31日下午,西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目前西昌“3.30”森林大火救援情况。发布会提出,为牺牲的19名扑火英雄启动烈士申报程序。[4]

姓名 出生日期 籍贯 人物照片
钟生文 1978年11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钟生文钟生文
黄元林 1986年11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黄元林黄元林
饶朝银 1987年3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饶朝银饶朝银
樊桂伟 1981年5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樊桂伟樊桂伟
郑宏 1982年4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郑宏郑宏
张树伟 1981年5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张树伟张树伟
胡明海 1978年9月 宁南县宁远镇后山村人 胡明海胡明海
曾顺富 1982年1月 宁南县宁远镇黑泥沟村人 曾顺富曾顺富
张明福 1977年7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张明福张明福
周全生 1973年8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周全生周全生
陈章华 1987年8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陈章华陈章华
刘兵 1978年3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刘兵刘兵
李天云 1980年2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李天云李天云
刘军 1981年12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刘军刘军
刘勇 1995年11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刘勇刘勇
李洪刚 1985年12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李洪刚李洪刚
陈文龙 1982年7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陈文龙陈文龙
何贵银 1979年7月 宁南县林草局职工(带队队长) 何贵银何贵银
冯才勇 1977年10月 金阳县派来镇派来村人(向导)

[8]

抢救伤员

姓名 出生日期 籍贯 人物照片
钟生文 1978年11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钟生文钟生文
黄元林 1986年11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黄元林黄元林
饶朝银 1987年3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饶朝银饶朝银
樊桂伟 1981年5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樊桂伟樊桂伟
郑宏 1982年4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郑宏郑宏
张树伟 1981年5月 宁南县宁远镇披砂村人 张树伟张树伟
胡明海 1978年9月 宁南县宁远镇后山村人 胡明海胡明海
曾顺富 1982年1月 宁南县宁远镇黑泥沟村人 曾顺富曾顺富
张明福 1977年7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张明福张明福
周全生 1973年8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周全生周全生
陈章华 1987年8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陈章华陈章华
刘兵 1978年3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刘兵刘兵
李天云 1980年2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李天云李天云
刘军 1981年12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刘军刘军
刘勇 1995年11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刘勇刘勇
李洪刚 1985年12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李洪刚李洪刚
陈文龙 1982年7月 宁南县宁远镇天鹤村人 陈文龙陈文龙
何贵银 1979年7月 宁南县林草局职工(带队队长) 何贵银何贵银
冯才勇 1977年10月 金阳县派来镇派来村人(向导)

追悼会

2020年3月31日凌晨3点半,宁南县委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指挥长、县长任指挥长的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在外出差的县长立即赶回,配合西昌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派出县政协主席和相关县领导、部门,连夜奔赴现场,配合西昌市千方百计抢救伤员、迅速寻找失联队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县应急指挥部庚即召开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对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组建家属安抚工作组,落实1个团队(1名县领导、1个县级部门、1名镇干部)负责安抚1户牺牲英雄的家属情绪;二是组建维稳工作组,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组建后勤后事保障组,开展后勤保障、后事处理;四是组建舆情工作组,做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测处置;五是组建防火工作组,严防死守、严阵以待,全力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

调查结果

2020年4月4日上午,四川省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牺牲勇士追悼会在西昌市殡仪馆举行。19位勇士亲属代表,各级机关干部代表,西昌市、宁南县群众代表参加追悼会,向牺牲勇士敬献鲜花,表达哀思。[8]

词条图册

2020年3月30日15时35分许,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发生森林火灾,在救援过程中因火场风向突变、风力陡增、飞火断路、自救失效,致使参与火灾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这起森林火灾造成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3047.7805公顷,综合计算受害森林面积791.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731.12万元。

为了全面查明火灾原因,深刻汲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政府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从应急管理厅、公安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民政厅、省总工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等部门抽派人员,到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现场开展调查;省纪委监委成立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追责问责组,同步开展调查。同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邀请了省外电力专家和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选派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调查。

调查组始终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紧扣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舆论的关切。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无人机航拍、调取相关资料以及对可燃物载量、预留引流线风摆、灾损确定等委托有关科研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试验、检测检验、调查评估、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件经过、原因及森林受害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件性质,分清了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了《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经查,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起火直接原因为:110千伏马道变电站10千伏电台线85-1号电杆架设的1号导线预留引流线(长约1.9米),受特定风向风力作用与该电杆横担支撑架抱箍搭接,形成永久性接地放电故障(时长16分钟零3秒),造成线体铝质金属熔融、绝缘材料起火燃烧,在散落过程中引燃电杆基部地面的杂草、灌木,受风力作用蔓延成灾。火灾性质为:是一起受特定风力风向作用导致电力故障引发的森林火灾。从调查中发现,凉山州及西昌市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不及时、不到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未能根本树立,责任落实有空档,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科学性不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建设滞后,标本兼治的措施落实不力。尤其是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后处置初期不规范,因准备不足、仓促上阵、应对乏力,个别干部失职、失责,特别是指令传达不及时、不准确、不顺畅,致使火灾扑救统筹协调不到位,加之灭火直升飞机因特殊天气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在缺乏专家研判、火情不明的情况下贸然组织扑救,以致发生扑火人员重大伤亡的惨痛事件。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提出了责任追究建议,分别移送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核查。经调查组报省政府批复同意,对西昌市马道供电所农网综合组马道片区组员兼10千伏电台线施工现场安全员余顺凯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凉山州安宁供电公司等6家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国家电网凉山州安宁供电公司马道供电所马道巡线组组长杨昌雄等相关企业的16名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以及经济处罚。经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省委同意,决定责成凉山州委州政府、西昌市委市政府等12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认真整改;对州、市、镇及相关单位的25名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调查组从“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深刻汲取连续两年‘3·30’森林火灾事件教训、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树立科学有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理念、强化高火险时段林区火源管控、彻底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科学制定并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6个方面对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了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印发至各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整改问题,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避免重蹈覆辙,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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