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文名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属性 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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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编制本区中期、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新产品研制开发、重点攻关计划,负责实施国家级、市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级、国家级中试产品,新产品试制及鉴定计划。

3、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审批管理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技术交易活动、技术合同认定、管理、技术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受理专利申请和民营科技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规划、组织科技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科技人员的管理,推进科技人才交流,评选“拔尖专业人才”,实施“启明星计划”。对全区科技发展趋势、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研,完善“科技兴区”的具体设想和决策意见。

5、参与本区重大新上经济建设项目的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对实施效果进行进行检查、评价。确定本区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负责本区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审和奖励工作,受理申报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和奖励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科学普及工作的规划,管理科技情报工作,收集、整理、交流科技信息,建立健全本地区科技情报信息网,开展信息调研、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建立和扩大对外科技合作的渠道。

7、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协助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做好认定工作;负责本区“上规模、上效益、上水平”三上企业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全区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发展基金的统一管理、协调、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地震知识的宣传及地震预测、预报等工作。[1]

机构领导

主任:卓雅[2]

副主任:沈军、汪国威

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设11个科(部、室),即: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工业科技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农业区划办公室)、知识产权管理科、抗震设防管理科、科学普及部、学会培训部、应用推进科、综合管理科、网站编辑部。

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络和会务安排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镇、开发区及区级学(协)会科技进步工作的考核;负责科技信息网络管理、科技情报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科技政务信息编报、发布;负责区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委员议案的处理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负责反映经济活动中资金使用和周转情况;对资金分配、使用进行计划、协调和控制;负责国有资产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对下拨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奖惩、调配、工资福利、干部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其他内部事务。

(三)工业科技管理科

负责推进本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科技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负责各类科技项目和科技机构的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型企业的梯度培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市及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资)金项目、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市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市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启明星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科技小巨人计划、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共性技术推广应用和研发基地的培育认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负责本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实时推出引导全区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项目;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知识创新区建设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相关科技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

(四)社会发展科(农业区划办公室)

负责本区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全程管理工作;负责农副业、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攻关、火炬、星火、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负责管理本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负责社会经济领域科技发展软环境的课题研究与实施。负责星火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副业科技攻关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名特优产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市、区科技兴农奖、星火科技、发明创造奖的申报和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镇办企业及村镇建设)区划的数据调查;负责农业资源、农村经济动态的双公里网络系统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市农业区划办公室交办的业务工作。

(五)知识产权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专利工作,引导其建立和完善专利制度,实施专利战略;负责专利评奖及奖励工作,鼓励其申请、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平台,提供专利信息、技术转让、人才对接等服务;接受委托并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与监督知识产权专利代理、中介、咨询、评估等服务机构;负责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六)抗震设防管理科

负责全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实施检查和编制、修订、维护本地区的应急预案工作,参与破坏性地震的抗震救灾指挥和善后与重建工作,负责本地区的震害评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规执法;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七)科学普及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科普工作,制订本区科普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策划本区大型科普活动和科技节活动;协调本区科普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指导社区、企业、农村等科学普及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工作经验;组织科普创作和科普资料的编辑;负责镇、开发区科协和区级学(协)会工作目标的管理工作;做好农村群众性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成果的认定和奖励工作;创建开展科普村、科普示范企业、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活动;负责各镇、开发区科协的归口联系和指导;负责表彰奖励科普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做好科技人才的举荐和科普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学会培训部

指导科协系统会员知识更新;负责镇、开发区科协和区级学(协)会工作目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学会、协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农村实用技术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工作;加强横向联系,围绕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组织制定软课题的实施方案;做好学术论文的交流、评比和编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紧缺人才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部分区级学会活动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应用推进科

承担或参与信息化应用项目的方案设计、审核、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信息化重大工程、事实项目和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衔接落实工作;承担区政务网和公务网的建设、推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承担各类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十)综合管理科

负责制订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和双拥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宣传、培训等工作;分管卡办工作;协助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网站编辑部

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内各类政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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