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侨区)土地面积3176.87公顷(国有土地1835.67公顷,集体土地1335.2公顷)能利用和开垦的土地1596公顷,耕地691.33公顷,其中水田551.73公顷,旱地139.5公顷,水稻面积稳定在933.33公顷,果园面积486.67公顷,鱼塘面积98公顷,林地216.67公顷。
1994年7月,汕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陆丰华侨农场的基础上设立汕尾市。此后华侨农场便改名为“华侨管理区”。 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