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害

中文名 民事侵害
又称 民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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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解释

民事侵权行为"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它的认定有三个要件:

首先,它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依法产生民事责任后果。

其次,直接侵权行为相关的行为,如准备行为、继续行为等,也构成商标犯罪,而其民事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假冒商标”,通过民事制裁,被侵权人可获得法庭颁发的禁令、销毁假冒品并获得损失赔偿

再次,民事侵权行为是指非侵害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合法权利和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1、 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 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直接损害又称积极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实际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又称消极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利益的减少,对人身的损害包括对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损害,而且对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生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3、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结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

根据法律对行为人要求的注意程度不同,过失又分为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一般过失是指行为人没有违反法律对一般人的注意程度的要求,但没有达成法律对具有特定身份人的较高要求。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达到法律对他的较高要求,甚至连法律对普通人的一般要求也未达到。

在侵权行为中,一般而言,对过错程度的划分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也不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大小,因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的范围由损害的结果决定,不会因其过错较轻而减轻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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