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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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简史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 年9 月25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54 号文批准,由连云港港务局(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连云港公司(现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公司(现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连云港港务局以其下属部分经营性资产出资12,498.97 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受让港务局的一部分资产出资4,577.09 万元,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连云港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公司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176.04 万元。上述各股东的出资均按1:0.6533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1,500 万股。公司于2001 年10 月15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5341。

公司简介

成立于2001年10月15日,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53760万元。主要从事港口货物的中转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下属东联、东源、东泰三个港务分公司。

公司所处的连云港一头牵着中亚欧洲,是我国中西部地区乃至中亚诸国东出太平洋最经济、最便捷的首选门户;一头牵着日本、韩国,是同时距日韩两国最近的港口,也是泛太平洋地区特别是日韩西进亚欧大陆的首选登陆点。连云港作为国家沿海主枢纽港之一,北临环渤海经济圈,与上海港、宁波港同被国家规划为长三角地区港口群主体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配套港和长三角经济圈重要的原料供给港、产品输出港,是新亚欧大陆桥与长三角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紧密相连和互动发展的最佳连接点。

公司所处的连云港是国内第九大港口,连云港与宁波港、上海港并列为长三角港口群中的主要枢纽港。公司主营业务是港口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服务;公司目前拥有22个生产性泊位及相关资产,下设三个分公司,主要以通用泊位为主,还有3个煤炭泊位及一个液体化工品泊位。截至目前公司氧化铝、胶合板和铝锭的吞吐量位居沿海港口第一位,焦炭吞吐量位居沿海港口第二位。同时公司新开发了红土镍矿和铝矾土等货种, 加大了高费率货种的开发力度,胶合板、木薯干、钢铁、有色矿等优势货种的吞吐量明显增加。

历史沿革

  江苏 连云港港口 股份有限公司系经 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54号文批准,由 江苏省连云港 港务局(经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2月16日改制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连云港公司(于2006年5月8日经江苏省连云港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经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5号''关于核准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2007年4月13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007年4月26日,公司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

2016年8月18日,江苏连云港(4.990,-0.05,-0.99%)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半年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59068.92万元,同比减少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60万元,同比减少81.1%。[1]

公司财报

2017年7月1日,连云港公布的2017一季报报告显示,其营业收入2.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百万元,比上年减少22.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7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5元/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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