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五中全会于1995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76人,候补中央委员125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全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九五”计划制定的建议。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共分六部分: (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 (二)主要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三)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战略布局;(四)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和部署; (五) 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基本政策; (六)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奋斗。
《建议》提出,“九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到2000年在我国人口将比1980年增长三亿左右的情况下,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10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议》提出,实现奋斗目标的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8日,江泽民在全会闭幕时讲话,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包括: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第一、二、三产业的关系;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关系;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收入分配中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扩大对外开放和坚持自力更生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这十二个关系是在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耿全礼、马启智为中央委员。全会决定增补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王克、王瑞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
《建议》中提出的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以及江泽民在讲话中系统阐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都表明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实现了重大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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