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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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负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1]

组成人员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统计局局长

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牛占华 中央编办副主任

雷东生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唐承沛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任荣发 税务总局副局长

唐 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贾 楠 统计局副局长[1]

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1]

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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