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文名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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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1]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体制创新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负责向上争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和资金;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开发、论证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大项目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有关招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提出地企合作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地企合作事项的协调、推进和落实。

(七)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责任;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市级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八)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衔接平衡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提出综合性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交通网络布局,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电力及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的前期论证、审核、申报、建设等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二)承担市委经济工作部日常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 稽察办 交通科 产业协调科 政策研究科 社会发展所
综合科 资源科 党总支 经济贸易科 网络信息科 产业策划中心
投资科 农经科 纪检组 地区经济科 发展规划科 高技术产业科
能源科 社会科 体改科 重点项目办 宏观经济所 节能评审中心
市节能监察大队



机构领导

办公室 稽察办 交通科 产业协调科 政策研究科 社会发展所
综合科 资源科 党总支 经济贸易科 网络信息科 产业策划中心
投资科 农经科 纪检组 地区经济科 发展规划科 高技术产业科
能源科 社会科 体改科 重点项目办 宏观经济所 节能评审中心
市节能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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