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

中文名 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
上级机关 南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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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07〕8号)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党政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川委发〔2007〕20号),制定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1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置工作委员会5个: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

(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值班等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治业务学习、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对外工作衔接、协调、联络等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物资管理工作。

7、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有关制度、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9、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内设机构:

1、秘书科

参与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承办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常委会领导的日常活动安排,组织机关的工作值班;负责常委会公报、公告、有关决议、决定、重要审议意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等有关公文的起草、印制、收发等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策划人大宣传工作;负责人大新闻审查工作;负责人大机关信息工作,编辑机关内刊《南川人大》;负责《公民报》、《公民导刊》等有关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负责与宣传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组织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

2、信访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人民群众的有关申诉和控告;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上级机关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负责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并负责催办、督办和受领导委托进行检查,对有关部门送来的处理信访问题的结案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负责向常委会领导报告重要来信来访情况,综合分析信访中反映的重大情况和带普遍性的问题,编写《人大信访综述》。

3、行政科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职工考核、奖惩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经费,承办机关职工工资和福利工作;负责机关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承办机关物资的采购、保管、分配、发放;组织机关社会公益活动;负责机关车辆管理;承办机关对外工作衔接、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纪检组

负责纪律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

(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工作;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工作。

2、对人事任免和选举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3、负责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的联系和工作指导;

4、负责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

5、承办本区的重庆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负责南川区人大代表选举的组织工作;指导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6、联系本区的重庆市人大代表和南川区人大代表;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本区的重庆市和南川区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查活动;

7、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掌握本区的重庆市和南川区人大代表的异动情况。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代表工委内设机构:?

人大代表联络科

负责为在本区的重庆市和南川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开展法制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法制信息资料,为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意见。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监督检查工作。

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授权,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4、负责人大法律监督理论研究,协助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5、承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答复有关法律法规的询问。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开展财经工作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资料,为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意见。

2、对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

3、对区人民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决定和备案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

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授权,开展全区财政预算初审工作。

5、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授权,开展财政、经济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6、负责人大财经工作监督的理论研究。

7、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开展农业和农村工作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资料,为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意见。

2、对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

3、对区人民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和备案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

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授权,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5、负责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监督的理论研究。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区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开展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旅游、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外事等社会事业工作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资料,为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2、对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

3、对区人民政府有关社会事业工作方面的决定和备案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

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授权,开展社会事业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5、负责人大社会事业工作监督的理论研究。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行政编制6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设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科室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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