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率陷阱”是奥地利学者鲁茨于2005年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一旦总和生育率低于1.5,那么生育率如同掉入陷阱,扭转生育率下降趋势将会变得很困难甚至不可能。
中国的总和生育率自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开始之后就一直下降,尤其是城市地区,根据200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城市地区的总和生育率已低至1.04,而北京上海的总和生育率只有0.7左右。即使加上农村地区的超生瞒报现象,整体来看依然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在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总和生育率短暂冲高至1.7,较2015年明显上升,但2017年又开始下降,2018年明显下降至1.5左右,2019年基本持平。
从目前披露的2020年部分城市人口出生数量来看,这个数字已经明显低于2019年,也就是说,2020年总和生育率又大概率下降到了1.5以下了。
国际学术界将一般把低于更替水平(总和生育率2.1)的生育率称为“低生育率”,当这个总和生育率低于1.5时称为“很低生育率”,低于1.3时称为“极低生育率”。
鲁茨认为,“低生育率陷阱”有三个“自我强化机制”,分别是人口学机制、社会学机制与经济学机制。
人口学机制认为,由于低生育率导致的人口负增长惯性会使得未来育龄妇女不断减少,进而导致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进入恶性循环;
社会学机制认为,父辈的理想和实际孩子数会通过家庭社会化的机制传递给子辈,由此导致子辈的理想孩子数也减少,进而形成出生人数恶性下降;
经济学机制认为,低生育率造成的人口老龄化以及由此导致的悲观的经济前景和较低的预期收入,与年轻人的物质消费欲望被广告刺激较高,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导致了年轻人推迟生育,减少生育数量。
其实鲁茨的这三个“自我强化机制”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他们真真切切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其中感受最为明显的要数经济学机制了。教育、医疗、住房等直接成本、养老负担、机会成本极高地抑制了生育行为。
因此,如何对抗“低生育率陷阱”,也大多从以上三个方面来进行,但具体效果却也各不相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