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文

高学文

中文名 高学文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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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高学文 1956年8月生,汉族。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人物履历

高学文高学文1975年7月,黑龙江省鸡西市林业局大同林场队长。

1978年3月,鸡西市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

1991年3月,鸡西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助理工程师。

1993年8月,鸡西市交通局副局长、工程师。

1994年9月,鸡西市交通局局长。

1996年5月,鸡西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年5月,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年8月,省公路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2000年7月,省公路局副局长。

2003年6月,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2007年2月,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3年4月,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人物违纪

接受调查

2014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高学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职务被免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高学文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立案侦查

2015年1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高学文(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1]

开除党籍

2015年4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对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高学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高学文高学文经查,高学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

高学文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学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

涉案公诉

2015年11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高学文受贿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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