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7月17日扬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政治法律、教科文卫、城乡建设、财政经济4个委员会。
1984年10月,扬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政治法律、教科文卫、城乡建设、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改名为法制、教科文卫、城乡建设、工交财贸工作委员会,并决定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
1989年5月,扬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增设内务工作委员会。
1993年2月,扬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内务工作委员会政经济委员会改名为财经城建委员会,将内务工作委员会改名为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增设研究室。
1998年3月,扬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将法制工作委员会改名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1999年8月,扬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增设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2004年9月,扬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增设预算审查委员会,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2007年3月,扬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设立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单独设立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工作委员会。[1]
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1983年5月14日选出)
主任:蒋桂同
副主任:周兴、夏达、史成仁、锁国良、钱承芳
委员:丁乐昌、刁三九(女)、王龙、王平康、王伟勋、王鹤皋、韦开祥、卢蕴(女)、卢惠轩、庄菊生、孙佩藩、李剑青、杨风、吴鸿荪、张志粹、陈永明、陈秋华(女)、陈道元、卓越、茅於恭、赵玉文、赵柏生、赵醒吾、高刚群、黄应韶、常静(女)、蒋永平、蓝万隆、潘慕如、潘觐缋、戴汉庭[1]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 1988年1月10日选出)
主任:黄书祥
副主任:汤国飞、锁国良、贾彬、朱泽民
秘书长:丁让
委员:刁三九(女)、王斌、王挹清、王毅之、史挥、兰敦华、成志芳、朱孝锡、乔休贵、刘孝若、刘健农、孙金绶、严忆、严浴真、杨麟、汪农观、张网女(女)、张廷锟、陆丕文、陈厚琇(女)、陈春霞、邵承组、赵九龄、胡生、施积成、姜时望、姜宝贻、顾进国、顾黄初、高瑛(女)、陶定新、曹生林、蒋永平、程平、管承亮[1]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 1993年3月19日选出)
主任:姜永荣
副主任:贾彬、吴孟镛、顾黄初、陆余文、李良元
秘书长:吴德林
委员:丁让、刁三九(女)、王大庆、王加木、王成坤、王荣平、王盘生、卢辉民、申余锡、兰敦华、成志芳、朱孝锡、刘健农、李汝芳、李厚尧、杨麟、肖咸宁、汪农观、张士昭、张邦藩、张网女(女)、张晓雁、陈志明(女)、陈厚琇(女)、邵道生、姜时望、速世昌、徐益民、徐琪、殷复、高瑛(女)、谈阿荣、董平、程裕民、潘继仁、薛沧[1]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1998年1月22日选出)
主任:吉宜才
副主任:薛庆仁、朱克昌、魏芝田、张阶平、顾黄初、李良元、吴德林
秘书长:宗有刚
委员:刁三九(女)、王方松、王加木、王慧群(女)、卢辉民、申余锡、冯正初、任明发、李厚尧、吴献中、沈怡文、宋家定、张士昭、张怀德、张洪泉、陈立增、陈厚琇(女)、林正玉、周天福、周晓晴(女)、孟德业、徐琪、殷复、高士娟(女)、高圣华、谈阿荣、韩国平、程顺和[1]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2003年1月23日选出)
主任:孙志军
副主任:李体明、马家鼎、朱泽民、张阶平、潘湘玉、刘秀梵、李福康
秘书长:宗有刚
委员:丁建民(女)、刁三九(女)、王根宝、王慧群(女)、毛奇、田进生、申余锡、冯正初、刘世奇、祁跃辉、李济泰、邹家华、沈运潮、沈怡文、宋家定、张士昭、张日才、张洪泉、张耀武、陈国忠、周信桂、高士娟(女)、谈阿荣、谈振华、韩国平、董雷、蔡传仁、薛春梅(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