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高

王太高

中文名 王太高
出生地 江苏高邮
学历/学位 博士
代表作品 《行政许可条件研究》《行政公益诉讼研究》
专业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学
职称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毕业院校 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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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84年至1991年就读于苏州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苏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

学术兼职

学术兼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

社会兼职

社会兼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南京、淮安、连云港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组成员,镇江、扬州、南通等市人民政府及省公安厅、水利厅、国家税务局等厅局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或行政复议委员非常任委员等。[1]

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土地制度、司法制度。[1]

教授课程

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基础理论、部门行政法、国家赔偿法、社会生活中的法律。[1]

学术成果

科研项目

课题研究:先后完成“行政许可条件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研究”等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正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权力清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研究工作。[1]

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各种课题10多项,如:

《选举制度比较研究》,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课题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

《近十年中国共产党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

《公益诉讼研究》,江苏省教育厅课题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江苏省政府专项课题

《行政公益诉讼研究》,南京大学课题

出版著作4部,在《法学研究》、《行政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 科研成果曾获江苏省、中国法学会等多个奖项。

发表论文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行政公益诉讼 《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

新司法解释与公益诉讼法 《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可能  《学海》2005年第6期

公益诉讼:中国行政诉讼的新课题 《扬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外国行政公益诉讼述论 《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公共利益范畴研究  《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7期

论机关诉讼  《河北法学》2005年9期

土地征收制度比较研究 《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6期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度的思考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11期

行政补偿范畴研究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号

我国土地管理法亟需修改 《人民法院报》2004年3月16日

行政补偿初论 《学海》2002年第4期

行政补偿的宪法基础 《学术论坛》2002年第4期

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条款的完善及意义 《扬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论我国宪法财产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宪法财产权制度研究 《扬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研究 《河北法学》2002年第2期

行政指导性质论析出 《行政论坛》2003年第3期

法治理念下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东吴法学》2002年卷

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行政诉讼法第25条之缺陷与完善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1]

荣誉记录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 苏州大学2003届优秀博士论文,南京大学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论行政公益诉讼,江苏省第八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新司法解释与行政公益诉讼,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维持类行政复议决定可诉性研究,江苏省行政复议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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