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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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阶梯水价相关图片阶梯水价相关图片阶梯水价,是在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及各类企业营业用水基本用量的基础上,对定量以内的用水实行低价,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对公共服务用水实行低价,对合理工业生产用水实行中价,对营运用水价格实行高价。

基本特点

“阶梯水价”的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例如有的城市把居民的生活用水水价设定两个水量的分界点,从而形成三种收费标准:用水15吨以内为人民币0.6元∕吨,15—20吨为1.4元∕吨,20吨以上为2.1元∕吨。缺水城市可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

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国国务院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须在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则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阶梯水价。

为配合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科技含量较高的“阶梯水价水表”已经面市。

形成背景

水资源水资源

“水”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城市供水同时具备了公益性与商品性两个特性。其中,作为大自然为人类提供的免费赠予决定了水的公益性,但是单纯强调公益性就会给人们造成一个假象——水是取之不尽的。其实,水资源紧缺早已成为城市的顽疾,直到2010年春季的西南大旱为全民敲响了水荒的警钟,水不是可再生资源的问题被关注。人们逐渐意识到:城市供水服务只有进入一个有效运转的轨道,所有居民都能够长期受益。因此城市供水系统既要从公益的角度保障全体居民正常的用水需求,同时还需要通过经济手段实现“水资源”的商品性,这样才能保证城市供水的良性发展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改革方向

阶梯水价的第一阶梯是保证城市居民的基本用水量,但现状是基本水量覆盖了95%以上的居民,绝大多数用户都在其范围内,致使阶梯水价没能发挥出节水的作用。

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保障基本生活用水价格合理,并维持相对稳定,但价格总水平要反映用水成本,多用水多负担,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意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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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当前厉行节约的环境中,不断提高的梯次价格可以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合理的阶梯水价制度能充分考虑到社会弱势群体和中高收入群体各自的生活需求,设计执行合理能够体现社会公正性;

再次,阶梯水价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对供水企业等进行补偿,促进供水企业的良性发展及其对水质量的关注。

政策出台

指导意见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201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具体要求

阶梯水价改革方案阶梯水价改革方案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指导意见强调,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通过设定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地方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今后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水价制度。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城镇,要进一步完善。

实行情况

阶梯水价 听证会阶梯水价 听证会在2002年4月1日,中国国务院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须在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则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阶梯水价。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水电油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业界对推动多年却进展缓慢的水价改革预期加大。继年初发布《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又发起对水价改革新一轮的冲关。发改委2013年在12月下发有关规范阶梯水价的通知,以改变相关政策过于宽泛的现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会同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的一项联合调查显示,全国484个城市,实行阶梯水价的共133个,只占调查样本的27.5%。水价主要由市、县来定价,在确定改革方向后,阶梯水价在全国推广,但具体的方案还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于水务企业来说,市场化新政如何落实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长沙

湖南省物价局于2011年11月下发了“同意调整长沙市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的主要内容是:把水价由原5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由原1.88元/立方米上调至2.58元/立方米,到户水价上涨的0.7元/立方米,其构成为:纯供水价格上涨0.3元,包括自来水价上涨0.1元和株树桥引水工程0.2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0.1元;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平均每立方米0.3元,专款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从2012年2月1日起,长沙调整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居民到户水价每吨上涨0.7元,其中0.3元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银川

2013年4月,对定量以内的用水实行低价,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作为中国首个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正在通过这种全新的水费计价办法督促市民节约用水。银川市的具体办法是,市民每月用水在12吨以下按每吨1.15元计费,超过12吨每吨涨0.6元,达到18吨则会上涨到最低水价的两倍。

广州

广州市自来水调价的时间表终于最后确定。在2012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1月28日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在官网上挂出消息,于2月下旬召开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思路阶梯水价相关图片阶梯水价相关图片是随着这一轮的水价调整,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以加大节约用水管理力度。以“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补偿供水成本”为基本原则,适度提高水价。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已经向市物价局提出了调整自来水价格的申请。经物价局初步审核后,拟于2月下旬召开听证会,对水价调整方案公开听证。

调整一:150万户阶梯水价

对于此次水价调整,市物价局的方案思路是“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计划随这一轮的水价调整,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以加大节约用水管理力度。

市物价局表示,2003年以来,国家和省多次要求积极推进阶梯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2011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要求在水价改革方面,稳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至2011年底,广州市可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城市居民用户数近150万户,约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户总数的90%,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条件已基本成熟。

调整二:5类用水压为3类

此外,国家和广东省都提出了减少用水类型类别的要求,因此这次水价调整,还全面实行工业、商业、服务业、流通业等行业用水同价。广州市物价局表示,落实国家、广东省有关要求,拟用水类别划分从原来的居民、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5类,调整为居民、非居民、特种用水3类。

上海

阶梯水价相关图片阶梯水价相关图片2013年8月1日起,上海调整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的居民用户水价,并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居民阶梯水量分为三级,有三档价格。

第一阶梯水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5%居民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二阶梯水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96%居民用户的用水量确定;第三阶梯水量,即为超出第二阶梯的水量。

按照上述阶梯分级标准,综合考虑季节性差异对用水量的影响等因素,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水量为单位实施,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3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后,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级基数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调整后的居民阶梯水价分为三级。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4.8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5.83元/立方米。从2014年起,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周期执行。

北京

2014年4月2日,北京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发布。两套方案都按阶梯水价原则制定,每套均设置了三个阶梯,基本水价上调0.95元或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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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7日,北京市发改委举行了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包括消费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在内的代表们参加了听证会,就之前公布的两套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来进行听证。这次提交听证的两套方案均设三个阶梯,在现行每吨4元的基础上,提出拟上调0.95元或1元两个方案。听证会上,与会代表都同意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其中17个人赞同方案二,即基本水价上调1元。[1]

2014年5月1日起,北京市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其中90%居民家庭在第一档,如年用水量不超过180吨,水价由4元/吨调至5元/吨。第二档年用水量181至260吨,水价7元/吨;第三档在260吨以上,水价达到9元/吨。此调价方案为之前在水价调整听证会上获多数认可的方案二,其第一档年用水量比方案一多了35吨,对应价格每吨少了5分钱。

两会热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2014年3月5日说,价格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中国要在不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用气负担的前提下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完善阶梯电价,指导落实阶梯水价,适时出台阶梯气价。

徐绍史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中国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及时补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菜篮子和米袋子工程,保证商品供应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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