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权

国债期权

中文名 国债期权
种类 按期权合约所含权利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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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国债期权是购买者能有权利而非义务地以一预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特定数量的中长期债券。若期权被执行,期权的卖方有义务交付特定的证券--实物交付。绝大多数场外交易按期权履约价格和结算日的现货市场价格的差额进行现金结算。现货债券期权提供了一种防止一特定证券反向利率波动的对冲方法,同时又能从有利的利率波动中获利。

种类

1、按期权合约所含权利的不同:买方期权和卖方期权。

2、 根据交易所是否集中及合约是否标准化:场内期权和场外期权

3、 按期权合约标的物: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

4、按行使权力时间: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1]

交易

国债期权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订约,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债券,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

国债期权交易方式相当于国债期货交易方式而言,其风险较小。因为,国债期权交易在订约之后,国债期权的买方可以在买进或不买进,卖出或不卖出之间进行选择,即使国债期权买方对期货交易中债券价格变动趋势判断失误,也仅需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作为补偿。

国债期权交易的类型国债期权交易又可分为买进期权交易和卖出期权交易两种。

1、买入期权交易是指期权交易双方订约,规定期权的买方在有效期内有权按协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进指定品种和价格的国债券,也有权不买进约定品种和价格的国债券。前一种情况,买方在支付债券购买价格的同时,支付期权费;后一种情况,则只需支付期权费。

2、卖出期权交易是指期权交易双方订约,规定期权的买方在有效期内有权按协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出售约定品种和价格的国债券,也有权不出售约定品种和价格的国债券。前一种情况,由期权买方(即债券的卖方)向期权卖方(即债券的买方)支付期权费,期权卖方(即债券的买方)向期权的买方(即债券的卖方)支付债券购进价格;后一种情况,期权买方则需向期权的卖方支付期权费。

与国债期货的不同点

1、两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同。

2、两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同。

3、两者保证金支付不同。

4、两者的市场报价内容不同。

5、两者的现金流转不同

6、两者的标的物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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