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影视文化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负责本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传播、新技术科研应用及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4、建设高素质的广播电视队伍;探索广电管理、营运新机制,壮大广电文化产业。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1、钱树忠,台长、党总支书记,主持台全面工作。
2、林发清,副台长,分管事业建设、技术维护、安全生产、安全播出工作;主持网络传输中心全面工作 。
3、苏达强,副台长,分管宣传报道和广播电视广告编审、制作工作;主持广播中心、电视中心全面工作。
4、梁军,副台长,分管制度建设、党务、政工、人事、计划生育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主管经营管理中心工作。
1、办公室(加挂总编室、技术部牌子)
负责本台各中心(部、室、站)有关业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台的日常行政事务和党务、工会、青年、妇女、计生工作;负责台的文秘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负责本台广播中心、电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引进节目、收转频道进行把关,开展受众调查;组织宣传业务交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
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技术的引进和利用;制订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负责本台广电科技的研究、开发;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有关资料、报表情况的统计;负责本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本台采编播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管理;指导、协调各中心和网络维护站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2、人事部
负责本台人事工作,管理本台的人员任免、聘用、考核、奖惩、晋升、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训等工作,研究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工作。
3、财务部
负责台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编排;编制财务计划,编报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参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负责经济合同的审核和经济活动的监督;负责日常经费的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本台资产管理的工作。
1、广播中心
负责转播上级台广播节目;负责本台广播新闻类自办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审查和编排管理工作;负责广播节目精品生产;负责非新闻类自办广播节目的编排、策划、采访、编辑、制作、审查工作;负责广播节目的播出等管理工作;负责广播节目的精品创作和广播节目的引进、交流等工作。
2、电视中心
负责本台电视新闻类及专题类自办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审查和编排管理工作;负责电视节目精品生产;负责电视新闻节目的播出编排和管理等工作。
3、网络传输中心
负责转播上级台电视节目;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全县有线电视用户;研究开拓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增值业务;负责有线广播电视信号等工作。负责全县有线电视网络巡查,维护有线电视线路的安全优质传输,负责对有线电视用户的稽查,查处和纠正有线电视违规行为,制止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行为。
4、经营管理中心
负责广播电视广告制作、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其他广播电视创收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
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②《有线电视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号)。
1、广播节目(无线和有线)
2、电视节目:在电视公共频道的预留时段内插播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无线和有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