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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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2011年8月23日,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唐军;[4]

2017年6月,派生集团获得18亿元人民币融资,投资方包括民生资本、盈生创新、北海宏泰等投资机构;[5]

2017年7月,派生集团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人民币;[6]

2017年10月29日,万和集团与派生集团、北京派生签署深度、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万和集团将取得北京派生100%股权,作为交易对价,派生集团将持有万和集团14.8%的股权,成为万和集团重要股东。[7]

2018年6月14日,隶属于派生集团的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小黄狗”获10.5 亿元A 轮融资,投后估值 60 亿元,中植集团投资;[8]小黄狗成立于2017年8月,隶属于派生集团,主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返现分类回收、中端统一运输、末端集中处理的“智能回收” 新模式;[9]

2018年7月11日,上市公司鸿特科技(300176.SZ)与易事特(300376.SZ)分别发布公告,宣布与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根据协议,未来三年,小黄狗拟向鸿特科技与易事特采购合计80亿元的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硬件设备。[9]

12月20日,新华联集团与派生集团在深圳签署系列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环保科技、垃圾分类、金融科技及金融服务领域进行深度合作;[10]

2019年1月17日,鸿特科技(300176.SZ)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派生集团全资子公司派生实业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唐军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11]派生集团与万和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环保智能家用电器及产品等产品领域开展深度合作;[12]

公司事件

一审判决

2022年12月2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派生集团罚金16.1亿元。[3]

二审裁定

2023年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派生集团)和唐军、张林等4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间,派生集团未经许可,违规运营“团贷网”平台,以发布融资项目、“安盈宝”理财项目、私募基金类理财产品等形式,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未偿还金额348.2亿元。其间,派生集团发布虚假融资项目,非法吸存资金325.6亿元,主要用于违法操纵股票交易、个人消费及挥霍,造成巨大损失。派生集团还利用资金及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此外,部分被告人还虚开发票67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43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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