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境 事 務 處 除 了 負 責 香 港 特 區 的 出 入 境 管 制 事 宜 外, 還 為 香 港 居 民 提 供 多 項 服 務, 包 括 簽 發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和 其 他 旅 行 證 件、 簽 證 及 身 份 證, 處 理 國 籍 事 宜, 以 及 辦 理 生、 死 及 婚 姻 登 記 手 續。 此 外, 他 們 亦 致 力 偵 查 和 檢 控 違 反 入 境 法 例 者, 以 及 把 非 法 入 境 者 遣 返 原 居 地。
該 處 的 政 策 旨 在 限 制 移 居 香 港 的 人 數, 使 所 導 致 的 人 口 增 長 維 持 在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並 對 輸 入 外 地 勞 工 施 行 管 制。 在 執 行 出 入 境 管 制 方 面, 香 港 居 民、 遊 客 和 商 人 的 入 境 手 續 已 經 簡 化。 目 前, 超 逾 170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的 國 民, 可 免 簽 證 來 港 旅 遊。 在 方 便 專 業 人 士 或 商 人 來 港 工 作 或 投 資 的 同 時, 該 處 亦 設 法 防 止 不 受 歡 迎 的 人 士 入 境, 以 及 防 止 疑 犯 離 境。
我 们 要 全 力 执 行 下 列 工 作, 为 香 港 的 安 定 繁 荣 作 出 贡 献:
执 行 有 效 的 出 入 境 管 制
方 便 旅 客 访 港
拒 绝 让 不 受 欢 迎 人 物 入 境
防 止 及 侦 查 与 出 入 境 事 宜 有 关 的 罪 行
为 居 民 签 发 高 度 防 伪 的 身 份 证 及 旅 行 证 件
提 供 高 效 率 的 出 生、 死 亡 及 婚 姻 登 记 服 务
我 们 要 按 一 视 同 仁 的 原 则 , 为 市 民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 并 以 尊 重 、 体 恤 和 关 怀 的 态 度 对 待 每 一 位 市 民 , 不 会 因 其 残 疾 、 性 别 、 婚 姻 状 况 、 怀 孕 、 家 庭 岗 位 、 种 族 、 国 籍 及 宗 教 而 有 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