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中文名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地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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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七届一次会议于1988 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70名,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负责人和出席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了大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部分法案和决议,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

事件经过

万里主持了开幕式,李鹏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肯定了过去5年的工作成绩,制定了今后5年建设和改革的目标、方针和任务,指出今后5年要加快和深化改革,推动生产力发展,实现七五计划。制定和实行八五计划,到1992 年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5500亿元左右。为此,报告提出国务院在今后5年内努力完成的10项任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会议审议和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即撤销部委12个,新组建部委9个,保留部委32个,转为事业单位1个(新华通讯社),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委41个。

会议确认1987年11 月24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的请求的决定。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大会选举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

国家主席杨尚昆、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在闭幕会上讲了话。会议号召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艰苦奋斗,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

事件结果

(包括通过的会议文件、人事变动等重要信息)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建立海南省、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等法案和决议。

会议选举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王震为副主席;万里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习仲勋、乌兰夫、彭冲、韦国清、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赛福鼎、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王汉斌为副委员长,彭冲当选为秘书长,选举135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赵紫阳、杨尚昆为中央军委副主席,洪学智、刘华清、秦基伟、迟浩田、杨白冰、赵南起为中央军委委员;

决定李鹏任国务院总理;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任副总理;李铁映、秦基伟、王丙乾、宋健、王芳、邹家华、李贵鲜、陈希同、陈俊生为国务委员。会议还任命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事件影响

此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承认了私营经济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合法地位,将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以宪法形式固定下来。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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