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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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地方法规,并对基层进行指导、检查。

(二)

(三)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负责组织市计划生育科研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六)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对计划生育指导所(站)、服务站(室)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基层开展“两个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监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供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七)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

(八)负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拨付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管理好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管理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九)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保密、督办、基建、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本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表彰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指导辖市、区计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核全市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宣传教育处: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执法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政务公开、群众评议、村民自治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科学技术处: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规划、指导、检查计划生育指导所(站)、服务站(室)的“世代服务”建设;指导和检查基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拟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指导、监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供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和市级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校验及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规划统计处:牵头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编制全市中、长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指导各地及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和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

监察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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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镇江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

主要业务包括: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优生遗传项目检测、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与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培训、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按照生殖健康促进模式,面向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承担县、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镇江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实行站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机构、网络及业务建设,完成全市避孕药具的计划调拨,发放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避孕药具科普知识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县以下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药具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具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镇江市计划生育协会

根据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主要职能是:贯彻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动员、组织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组织开展生殖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承担和谐村居、幸福家庭(新家庭)推动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五关怀”;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围绕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反映群众诉求,维护会员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领导信息

袁  平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

杜秀芹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许豪勤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包舒平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文福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 军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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