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行人公益俱乐部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

公司名称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
公司性质 公益性非赢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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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目标

大到弘扬慈善文化和推进公益事业,小到帮助一个孩子上学,帮助一个家庭脱离贫困,用“早行人”十分的爱和真诚,把希望传递。

业务范围

立足河北省面向全社会的爱心人士公益性非赢利组织,致力于为爱心人士提供一个帮助弱势人群、奉献爱心的开放慈善平台,目的是为了支持中国教育、残疾人的事业的完善和发展。

组织结构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设置名誉理事长、爱心顾问、爱心理事及会员的组织结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理事会行使其决策职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事件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圆小董上学梦

承德御宴酒业举行义卖资助公益事业

脑瘫患者为平山文都中学捐款

早行人携手乐阁品走进平山,献礼军烈属

爱心涌动 河北一公益组织自发为云南鲁甸灾区捐款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第一次理事会议

人员构成

爱心顾问:

陈秀芳:原河北省政协副主席

韩葆珍:原河北省人大副主任 河北省工商联主席

李屏东:原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 河北省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

俞定海:原河北省长助理,公安厅长 河北省警察协会会长

孟宪昌:原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赵渭忠:希望将军

白士乐:原石家庄市卫生局局长

侯树林:河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名誉理事长:

边发吉:中国文联副主席,河北省民盟主委,全国人.大代表

理事长:

崔树旺: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医院院长

秘书长:

庞亚倩: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医院副院长(兼副理事长)

理事:

骆宝辰:民盟省直工委副秘书长

李跃华:中信银行和平路支行行长

任晓倩:合众人寿公益俱乐部(河北)秘书长

王雪刚:爱心三六五发起人

胡立杰:精品导报副总编

郭景华:承德御宴酒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经理

胡 鹏:新.浪河北城市站运营总监

李建辉:河北工人报副总编

王玉国: 河北天下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胜巧: 石家庄酒库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勇:燕赵都市报车周刊主编

赵 巍:河北鹏君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秘书长:朱章伟

机构章程

法律声明:早行人公益俱乐部不接受任何捐赠,任何借其名开展的募捐活动均为非法行为,与俱乐部无关。早行人公益俱乐部志愿者在捐方签字授.权之情况下可代其捐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是一个河北省的,面向全社会爱心人士的公益性非赢利组织,发起人为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医院。

第二条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是开放的慈善平台,致力于为爱心人士提供向弱势人群提供帮助,奉献爱心的机会,支持中国教育事业、残疾人事业等的完善和发展。

第三条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的宗旨是“早行人早行动,将爱心传递”。并认同如下核心价值观:

(一)平等互助:会员之间平等互助,捐赠方与受捐方平等;

(二)依法行善:早行人公益俱乐部遵章守法,不接受任何捐赠,没有任何商业目的;

(三)直接捐赠:早行人公益俱乐部所有爱心捐赠皆由参加者自愿,直接向受捐方做出。

第四条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采用会员制,社会爱心人士可申请成为会员。爱心企事业单位可申请成为俱乐部理事会员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早行人公益俱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理事会行使其决策职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理事会由20-25名理事构成,理事由爱心理事单位派出,其派出理事不超过理事数的2/3。其他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可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一名由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医院派出。

第七条 理事会常驻石家庄。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决定机构的使命、战略和目标;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日常运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三)决定设立、合并与中止分支机构;

(四)根据理事长提议任免秘书长,检查秘书长工作;

(五)保证机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发展良好的公共关系,建立持续稳定的资源网络;

(七)提高机构的公众地位,批准信息披露计划,宣传成就,扩大机构的影响。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秘书处设在石家庄,各地俱乐部分部设立分部秘书处。秘书处的职责:

(一)积极发展俱乐部会员;

(二)策划组织俱乐部活动;

(三)制定、实施俱乐部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团结会员、协调关系、营造氛围;

(四)俱乐部日常管理工作,向理事会汇报。

第三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俱乐部的日常管理经费由发起人承担,不接收任何会员的资金捐赠。

第十条 理事会员单位可资助俱乐部会员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活动的各种费用由活动参加会员承担。例如,自驾游助学活动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燃油费、车辆故障维修费等,均有参加会员自行承担。

第四章 入会条件与会员升级

第十二条 凡爱心人士可登陆早行人公益俱乐部官方网站(待定)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即成为俱乐部普通会员。上网不便的爱心人士可以填写纸质申请表,交由俱乐部志愿者,志愿者代理其通过网络申请,也可成为会员。

第十三条 企事业单位可申请成为俱乐部理事会员,经俱乐部理事会决议后,理事单位并可派驻一名理事。申请条件:

1.认同俱乐部价值观,遵守俱乐部章程;

2.资助、参加俱乐部爱心助学公益活动,并现场捐赠直接贫困小学生;

3.为会员提供优惠产品或服务。

第五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会员正式入会后,俱乐部将发放会员卡,会员有权向俱乐部申请退会。未尽会员义务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卡是会员享受俱乐部服务及会员在特约商户享受特惠服务的重要标识,须注意保管并随身携带。

第十六条 会员卡只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租、转让他人使用。否则,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所有服务。

第十七条 会员卡遗失、破损或无法识别时,会员须自遗失、破损或无法识别之日起五日内向俱乐部书面申请挂失,否则,俱乐部有权终止所有服务。

第十八条 有车会员应将俱乐部标志粘贴在其车辆的后部,确保会员在遇到困难或需要服务时,从而获得俱乐部和其他有关单位或会员的帮助。

第十九条 会员原始入会申请表中所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时,会员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俱乐部,未及时通知俱乐部,由此造成俱乐部会员管理系统无法识别会员的身份,从而使会员无法享受到俱乐部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俱乐部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会员申请入会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俱乐部有权拒绝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会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有意违背本章程或提出恶意要求的会员,俱乐部有权拒绝为其服务,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 会员加入俱乐部后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遵守所有与本俱乐部有关的协议、规定和程序以及俱乐部合作商家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会员不得侵犯其他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得损害俱乐部的形象,不得进行任何不利于俱乐部的行为,否则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所有服务,且由此给俱乐部造成损失的,会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会员接受俱乐部服务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时,不得发布任何非法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言论,不听劝阻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会员本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俱乐部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为会员提供平等、优质、快捷、规范的服务,充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利。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保障会员的隐私权,对会员所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会员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在实施服务时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时,俱乐部免责。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发起人有权终止俱乐部运作,剩余财产归属发起人。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修改须经理事会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俱乐部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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