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喜1971年-1985年,先后任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政工组干部、团委副书记,共青团天津市委统战部干部、副部长、部长。
1985年-1991年4月,先后任天津市政府宗教事务处副处长,市政府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1991年4月-1997年12月,天津市政府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7年12月-2000月,天津市塘沽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0月-2006年3月,天津市塘沽区委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
2006年3月-2008年1月,天津市塘沽区委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书记。
2008年1月-2011年4月,天津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2011年4月-2011年10月,中共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2011年10月-2015年1月,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5年1月-2015年12月,天津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2015年12月-2018年1月,天津市政协副主席。[2]
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刘长喜(3)2015年1月27日,天津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会议补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刘长喜当选为天津市政协副主席。
2018年1月12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刘长喜任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27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换届选举,刘长喜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