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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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绩效,并通过新农合支付方式的引导和制约,进一步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转变,进一步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而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新农合支付方式是卫生服务支付方式中的一种。卫生服务支付方式,是对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补偿的制度,也被称为卫生服务补偿方式。

卫生服务支付方式,可以是患者向卫生服务提供者支付服务费用,也可以是卫生服务需方和供方之间的第三方(即政府或保险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的分类

供方支付制度的具体形式分为后付制和预付制。后付制指患者费用发生后,到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或者在医疗机构就进行减免,报销或减免金额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

典型的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预付制是指经办机构在费用发生之前,对医疗机构预先拨付或承诺固定金额的补偿费用,与患者实际发生费用无关。典型的支付方式是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制。

国际通用的医疗服务支付制度

国际上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偿付方式大致可以分为后付制和预付制两大类型。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制度是后付制,预付制则包括按病种给付(DRG)、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等方式。

总额预算制度

总额预算制度(global budget)是由政府部门或保险机构考虑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按某种标准,如服务的人群数及医院的服务量(包括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与费用等),确定某一医疗机构一定时期(一般为1年)的预算总额。总额一旦确定就不可更改。

总额预付按照确定预算金额的依据,可以分为按照历史消耗确定的总额预付、按照工作内容确定的总额预付、按照工作人员确定的总额预付、按照服务数量确定的总额预付和按照服务提供者的绩效确定的总额预付。

优势:医院会主动降低服务成本、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费用控制效果好,管理成本较低,可预测支出,保证医疗保险费“收支平衡”。费用结算简单,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同时又成为医疗费用的控制者,有利于医疗费用的宏观控制,降低管理成本。

弊端:预算标准难以确定。预算过高,将会导致医疗服务供给不合理的增长;预算过低,会侵害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的经济利益。

如果监督不力,还会导致医疗服务提供方盲目节约成本,抑制需方的合理医疗需求,导致服务数量、质量下降。

按服务项目支付

按服务项目收费(fee-for-service,FFS)是指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根据提供给患者的服务类型(比如诊断、X光检查、外科手术或其他服务)和数量获得不同的补偿。

在这种支付方式中,医生和其他医疗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价格收取服务费用,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计件工资制度。属于“后付制”。

优势:

按服务收费可以激励医生增加医疗服务的数量,延长工作时间,接受更多的病人。这种制度执行起来比较方便,能准确反映医生的工作和消耗,通常无需自负或自负很少医疗费用的患者对这种制度满意。

弊端:

一是由于提供服务越多收入也相应越高,会刺激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提供服务、提供高收费服务,甚至出现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二是由于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种类繁杂,医疗保险机构必须逐项审核、登记、支付,因而这种支付方式的工作量非常大,管理成本较高。三是这种支付方式下医疗机构缺乏成本控制意识,竞相引进尖端诊疗设备,容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按人头支付

按“人头”支付(Capitation)是指支付方根据某卫生机构的规模、技术、服务对象的特点等情况,按照事先确定的每个服务对象(人)的支付标准及所服务的人口数,向该卫生机构预先支付一笔固定费用,提供者则负责向目标人群提供支付方规定的卫生服务。

如果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总成本超出了支付总额,则经济风险由提供者承担。这是一种预付费方式。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 maintain organization,HMO)、英国的全科医生都是采用这种方式。

优势:方法简便易行,医疗保险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均易操作。在这种方式下,医院总收入和它服务的总人数成正比,可以鼓励提供者主动降低服务成本,防止过度提供服务。

如果目标人群固定,还可提高卫生机构开展预防保健服务的积极性。因而对于支付方来说,既可有效地控制费用,又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弊端:医疗服务I的提供者可能为了节约费用而减少必要的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拒绝重病患者;医院缺乏竞争意识,医务人员没有提高医疗技术的积极性。

按病种支付

按病种支付

按病种支付(case-based reimbursement)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9),将疾病按不同的年龄、性别和诊断分为若干组,结合循证医学(evidence based medicine,EMB)依据,通过临床途径测算出各组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并预先支付给医疗服务机构。

优势:费用补偿是按每位病人所属的疾病分类和登记定额预付的,所以,医院的收入和病种的实际费用无关。它是世界上能比较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一种方式。

通过强迫医疗服务提供者分担经济风险,来减少诱导需求和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

弊端:是它未考虑病人疾病的严熏程度和实际医疗资源的消耗。医院可能以拒绝接受重症患者、减少必要的检查治疗程序、降低服务质量等来减少费用支出,还可能会通过多次对同一病例的诊断,得到多次补偿,而且测算各种疾病的治疗费用工程比较复杂,需要有完整的信息系统,管理成本高。

按服务单元付费

按服务单元付费(service unit),又称平均费用标准付费,属于“后付制”类型,是介于按项目支付与按病种支付之间的一种费用支付形式。平均支付标准是通过抽查一定比例的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并扣除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后统计出来的。

优势:利于医院抑制不必要的服务和用药,降低医疗成本并增加收人;费用结算程序简便;患者较易得到各种医疗服务。

弊端:医院出现人为分解门诊处方或住院次数,增加就诊者门诊次数,延长患者住院日数目;由于未对单元服务的总量进行控制,服务量过多或不足都易导致医疗费用总额失控;患者就诊次数增加,住院日数延长,推诿重症患者,出现“看病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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