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会是 柬埔寨王国的国家最高 立法机构,成立于1981年,采用 两院制,由 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组成。
柬埔寨国会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根据1947年颁布的《柬埔寨王国宪法》,在 国王之下设立王家议会、国民议会和王国议会。王家议会负责处理与王位继承相关的事宜,国民议会和王国议会系通常意义上的议会两院。
1953年柬埔寨独立,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和王国议会组成。
朗诺政权时期,撤销了国会,代之以制宪大会。
民柬时期,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立法机构。
1981年,柬埔寨举行自独立以来的首次全国大选,产生了 一院制国会。
1999年3月4日,柬埔寨国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参议院的宪法修正案。同年3月25日参议院正式成立,谢辛任首届参议院议长,柬国会从此转为两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