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 600596
股票简称 新安股份
公司代码 03130036
公布日期 2006-7-28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ZHE JIANG XINAN CHEMICAL INDUSTRIAL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70602.4933(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法定代表人 吴建华[1]
董事会秘书 姜永平
成立情况与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1)概况 公司的前身—原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是由建德化工厂和建德农药厂合并而成。建德农药厂和建德化工厂均为地方国营企业,分别成立于1970年5 月和 1965年8月。1991年10月12日,根据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浙体改(1991)7号《关于建立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的批复》, 建德农药厂和建德化工厂合并成立了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并依法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时的组织结构见下页。 1992-1993年,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先后以浙股(1992)34号文、浙股募(1992)23号文和浙股(1993)8 号文批准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以独家发起、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浙江省新安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集记名式普通股9,000万元, 其中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其全部经营性净资产折为国家股6,000万元,定向募集法人股1,350万元,内部职工股 1,650万元,并同意法人股和个人股由社会法人和内部职工以现金按1.2:1的比例认购。 经建德会计师事务所建会所(93)验字第 237 号《验资报告书》确认, 截止 1993年2月28日,公司募股完成后总股本为9,000万元,其中国家股6,000万元, 占总股本的66.67%;法人股1,332万元,占总股本的14.8%;职工股1,668万元, 占总股本的18.53%。 (2)国家股折股及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情况 国家股本6,000 万元系由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其全部经营性净资产64,769,250.85元(其中含土地使用权17,060,952.2元, 有关资产评估情况参见本节第四段“历次验资、评估、审计的情况”)按1.08:1折股形成。1992年10月22 日建德市体改委、建德市财税局《关于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试行股份制国有股权设置的通知》中确认:国有股参股额为6,000万元整,其差额4,769, 250 .85元和股票发行溢价收入一并作为资本公积金(即折股比例为1.08:1)。 公司成立时,对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原拥有的价值共计7,935,708 .05元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幼儿园、食堂和住宅)予以剥离,未对其进行折价入股,所有权归建德市国资局所有,由公司进行专项管理,非经营性资产所涉及的人员也没有进入公司,其工资和日常费用通过自收自支解决,该部分资产1993年—1999年由公司无偿使用。 1993年起公司进行职工住房改革,非经营性资产中的职工住房出售共取得房改收入2,787,025.46元,经建德市国资局同意,转入公司住房周转金,房改差额为3 ,309,140.93元,上述非经营性资产帐面价值至1999年底减少为1,839,541.66 元。为规范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关系,公司于2000年1月1日与建德市国资局签定了《改制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合同约定:对公司已处置的非经营性资产,建德市国资局予以认可;确认非经营性资产数额为1,839,541.66元;并约定公司从 2000年1月1日起每年按1.775%的利率向建德市国资局交纳资产使用费。 (2)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的认股情况 法人股本1332万元、个人股本1668万元由社会法人和内部职工以现金按1. 2:1 的比价认购(内部职工股与法人股实际募集数额与省政府批文出现18万元股本的差异,参见第七节“内部职工股”)。 1993年5月12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执照编号为14291927-4。 1996年8月27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
2018年4月26日,新安股份披露一季报,公司2018年一季度实现营收26.64亿元,同比增长44%,主要是本期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均上升所致;净利为2.59亿元,同比增长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