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事物都可依其本质特征而形成一个整体模式。这个模式就是判断一个给定刺激是否可属于该事物的依据。对多个模式的区分。在判断给定的若干模式是否相同时,并不一定需要把每个模式作为整体来加以区分。模式的区分可仅仅以一些个别特征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