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督注册及工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 (2)质量行为的监督记录;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抽查(包括监督检测)记录; (4)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不良行为记录; (7)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8)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含底片)、音像资料; (9)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及时整理,并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的装具、装订应做到统一、整齐、牢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便于保管与查阅。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注册、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不良行为记录、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在线作业。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库,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信息、在建及竣工工程信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信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纳人数据库。 市(地)级以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条件的县(市)级监督机构应设置质量信息局域网,其设置应满足上级部门对质量信息管理及数据传递的要求。监督机构应将所发现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核实、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传递。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监督负责人负责整理,质监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检查,符合要求后向档案管理员移交。 质监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归档台账和档案室,档案室应符合档案存放、保管的要求,确保档案保存的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质量终身责任制中极其重要的全过程的实记录,是工程质量优劣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设,施工,监理过程和质量监督中间检查,质量评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日常质监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质监档案的开发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边建档,边开发,边利用,努力服务于质量监督的中心工作.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规范化,能促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案可查,并且查有实据,体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文件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通知的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基本内容有以下几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申报表应包括工程概况,各方面质量责任主体的基本情况,施工图审查情况,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质量监督通知电话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是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前,质监机构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类别,依据工程相关资料,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监督工作方案应明确监督的重点和基本监督方式.交底记录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进行交底并留下. 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监督记录是质监机构在工程监督检查中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行为以及对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抽样检查留下的记录.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分为工程参建各质量行为监督和不良记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及监督抽检通知单,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建设工程整改完成报告,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等. 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是工程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和监督验收情况文字说明.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主要指涉及结构安全的桩基(地基处理品)子分部,地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安装,装饰装修分部和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报告及记录,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指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文件. 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监督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有关资料. 执法建设书.对工程参建各主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处罚建设书. 需要保存的其它文件,资料和图片等.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监机构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制定的表格所能反映工程质量监督过程及结果的记录.一般档案的填写由责任监督员主动联系,在工程竣工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有责任监督员承担.工程竣工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交给档案员保存管理. 档案资料主要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监督人员填写整理的:附表一,前三项为站办公室收集 1,工程监督计划:主要写清楚工程概况,工程监督工作的依据,监督工作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工作范围,监督工作的内容(重点),工程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监督职责和监督组织. 监督计划应进行交底,并将监督计划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要建设,施工,监理.监督交底应做好记录,并应要求工程参与各主签字,施工单位应要求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参加. 监督交底一般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1,建设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主要检查施工现场主要技术人员与上报人员是否相符,是否有相应资格,以及与施工单位关系. 2,质量监督记录:是质量监督过程中对现场实物和内业资料及现场主要技术人员资格等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涉及对监督对象进行处罚等进,监督记录应由相应各方现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关键工序,部位质量验收证明汇总表 涉及到影响使用功能和质量影响较大的工序部位等,比如说管道的闭水试验,水池的满水使用,道路各结构层的弯沉试验,桥梁的桩其试验和载荷试验等. 施工单位就提交试验报告或现场试验记录. 市政工程质量总是立项记录,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及复工通知单. 这四个问题就是在监督检查中及施工,监理在工程进行中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的记录. 施工小结,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是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整理并提交. 6,监理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外观,实测,资料评分.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实物,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实物组织进行实测实量,然后对工程整体质量状况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写出评估报告. 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监督人员根据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交的资料,审核是否满足规范,标准,图纸的要求,并根据工程监督情况写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及时进行整理,并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档案员对接收归档的案卷,应在文件形成单位立卷,应在文件形成单位立卷的基础上,科学系统地分类,编目,加工整理.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的装具,装订应做到统一,整齐,牢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便于保管与查阅.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注册,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不良行为记录,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在线作业.档案员应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如发现有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或做其它技术处理.档案工作人员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按照规定向本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员. 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已经发展了二十多年了,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验收由等级核验制度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化,工程监督时,由原来仅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向行为和实体同时监督转化,所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质监机构和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来职责不明,现在变得清晰,质监机构和人员在工程的重要部位是否到位,该把的质量关是否把住,工程验收监督情况怎样,工作的规范性怎样等,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可以一目了然,从而反映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重要性,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可追溯性. 有的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后未将工程档案及时交城建档案馆,自己也未妥善保存,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住房要办理产权手续需要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证明材料,这样建设单位建设要进行查询,复印,我们的质量监督档案就能发挥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的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员,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散落在质监人员手中,人员变化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未及时移交,造成档案的缺失.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内容各地区不统一,形式多样化,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该是反映工程质量监督过程及结果的记录,而不是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档案.内容杂乱无章,监督工作内容无突出. 内容填写不规范,质量监督交底的内容千篇一律,每个工程都是一样的交底记录,没有按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写.监督抽查记录未反映工程存在的问题,工程质量状况及各参建责任主体的行为,书写时采用易退色耐久性不强的材料,字迹潦草,监督抽查记录和质量整改通知书签发时不规范,混用.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整理装订不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质监员整理,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整理装订文件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297MM×210MM)幅面,而现在有的档案材料幅面大小不一,有的用16开,归档文件页面未打码编号,装订不整齐,未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而用订书机装订.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的环境不符合要求.归档的工程有的质监机构未建立台帐,档案室的温度,温度不符合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这样就不能达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档案长期保存15年的规定. 六,搞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