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angqing Agrochemical Co., Ltd.)系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艰苦奋斗和锐意进取,现已成为拥有职工800人的 大型化工企业。公司以合成农药、农药中间体为主,同时加工多种剂型的制剂,现已具备万吨原药和制剂的生产能力。2010年4月16日深交所A股上市, 股票代码:00239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由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长青集团前身为浦头农药厂。 该厂于1970年经江苏省江都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同意兴办浦头农药厂等单位的批复》(江革生[70]第75号)批准成立。同年,经《关于同意原浦头人民公社农药厂改为江都县浦头农药厂》(江革生[70]第153号)批复同意改为江都县浦头农药厂。. 1982年9月,经江都县浦头人民公社工业办公室及江都县第二工业局批准,江都县浦头农药厂重新规范登记成立,并更名为江都县农药厂,并在江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执照号江工商字10511076号。 1994年5月,江都县农药厂更名为江都农药厂。 1999年6月24日,经江都市体改委江体委[1999]18号文《关于同意江都农药厂改制的批复》批准,江都农药厂改制为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江都市浦头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江都农药厂截止1998年12月25日经江都兴业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整体资产6,731万元投入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于国权以现金769万元出资。 2001年1月4日股份公司成立后,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从事与农药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农药、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出口商品目录见附件,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路货物运输(含危险品,五级)(限分支机构经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严格的管理、优良的产品和一流的售后服务在农药界享有盛誉。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一体化审核。2003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诚信守法企业”,2004年被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6年“长青”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吡虫啉”系列产品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是国际知名农化公司(先正达)在亚洲地区唯一授予HSE进步奖企业,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明星企业,AAA级资信企业。董事长于国权同志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
公司注重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投资千万元成立企业创新中心,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担任企业技术指导,与国内众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设备先进,装备优良,检验手段完善,被评为石化行业“A类质监科”。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被国家人事部批准成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CNAB---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江苏名牌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A级认证证书
江苏省质量诚信企业证书
SYNGENTA先正达亚洲采购HSE进步奖(龙虎车间)
中国名牌
中国驰名商标
江苏省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
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HSE奖牌
2015年9月25日,《环境保护》杂志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002391.SZ)长期、大量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水并污染饮用水源。
靖江环保局已样本送至相关部门进行检测。2015年9月11日,该局根据检测结果,认为该案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并已按国家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靖江市公安局尚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28日,长青股份盘中一度跌7%,截至午盘,长青股份跌幅4.04%。
长青股份并未停牌,但上午收盘股价大幅下挫4.04%,公司午间公告紧急澄清,称“公司长期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和相关手续均有据可查,从未有非法处置行为,从未受到环保部门的任何处罚”。
长青股份还表示,媒体报道所涉“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具有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2003年10月2日,公司与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签订了《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由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固废残渣运输途中不得有抛洒滴漏现象,并不得固废残渣擅自转移,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公司依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了转移手续,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符合《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与公司无关。
长青股份还指出,“根据相关媒体材料报道显示的《检测报告》,报告结果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成分,与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均不符,报道所涉污染物与公司无关”。[6]
2016年8月23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半年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95449.13万元,同比增长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48.92万元,同比减少18.26%。[7]
2019年3月8日,长青股份披露年报,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亿元,同比增长33.65%;实现净利润为3.2亿元,同比增长40.16%。基本每股收益0.8886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8]
2022年8月17日,长青股份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29亿元,同比上涨15.46%;归母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上涨23.83%。[9]
2016年4月29日,《农经》杂志联合中国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在北京公开对外发布“2015中国农业企业投资价值排行榜”,江苏长青农化位列在投资价值排行榜第10。[10]
2020年12月,入选“2020农药企业100强”名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