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于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贵阳府修文县治,现为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当驿丞。他来到中国西南山区,龙场万山丛薄,苗、僚杂居,使他对《大学》的中心思想有了新的领悟,王守仁认为人的内心中自然包含世界运行的规则(心即理)。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圣人的光明品质,人人都是具备,这个光明品质即是良知,良知想从外面的事物寻找是错误的)史称龙场悟道。在龙场这既安静又困难的环境里,王阳明结合历年来的遭遇,日夜反省。一天半夜里,他忽然有了顿悟,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
他在这段时期写了“训龙场诸生”。其众多弟子对于他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理论迷惑不解,向他请教说:南山里的花树自开自落,与我心有何关系?他回答说:“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