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蔡晓荣 1960年9月生.江西于都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江西省
于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参加工作以来,十数 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卫士,并荣立三 等功。他被分配到法院工作以后,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先 后在各级报刊发表论文十几篇。他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依法办 案,注重在"准"字上下功夫,把好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做 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点刑事案件 从重从快判处,震慑犯罪,教育人民,以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 转。他针对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的趋势.认真贯彻"教 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聘请团委、妇联、学校、工会热心青少 年工作的同志担任特约陪审员.参与共同审理案件,教育、挽 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由于他负责的
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来 一直走在全区前列,多次受到省、地、县的表彰,1997年被荣 记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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