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科学技术局

中文名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
局长 包珊
类别 技术局
目录导航

主要职责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为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的具体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高新产品、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研发中心的组建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和奖励工作;依法管理和规范全市技术市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专利),负责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市级财政科技三项经费、高新技术项目风险金、专利专项资金;负责全市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对东阳籍在外科技人员的联络与合作;协调组织全市科技普及工作。[1]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进步监测、考核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网络建设,指导街道、镇乡科委工作;负责信访、人事、财务和局日常事务性工作。

计划科

承担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管理,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审核申报和实施监督;提出科技三项经费安排方案;负责国家、省、金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推荐申报和国家、省创新基金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成果科

组织指导全市的科技合作;负责东阳籍科技专家联谊会(网)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研发中心的组建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验收、奖励工作。

专利执法科

负责专利执法监督、奖励;负责全市高新技术项目风险金和专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机构领导

局长:包珊[2]

副局长:赵晓珍、俞卫、周晓玫、陈南征[3]

服务承诺

首问责任制。①首问责任制是指首位接待来单位办事人员的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当事人到单位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或接受来电询问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简称责任人)。②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③责任人应耐心听取办事人员的陈述,了解来访人员所办事项,并对办事人员提出的办事事项及其它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处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④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的事务,要明确告知其承办部门、科室和承办人;对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尚不明确的,应主动与有关科室联系,或请示局领导,以积极帮助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并及时引导或介绍来访者前往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处接待办理。⑤责任人对来访人员提出的事项属手续、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材料。如办理的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职能科室,由主办人所在科室负责协调办理,并做好跟踪落实,按规定在承诺时间内向来访人员答复办理结果。⑥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尽量给予办理。⑦各科室要切实执行首问责任制,把首问责任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形象、强化服务的有效形式,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的,要视具体情节,按照《东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