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海外交流协会

中文名 河南省海外交流协会
成立于 1993年10月6日
目录导航

协会简介

协会以"广泛联系海内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团休,增进友好情谊,发展合作交流"为宗旨,致力于促进海内外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新闻传播、旅游观光、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协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本届理事会成员共191名,、其中海外顾问、理事共87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家骅先生任名誉会长,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赵国成先生任会长,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冯永臣、任保华、宋丙耀、文荣征及8名海外知名人士任副会长、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国外侨务处处长王俊山任秘书长。

协会自成立以来,在为河南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开展对外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以及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联谊交友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共牵头承办、主办、参与大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招商会、展览会10余次,促成中外合资合作项日合同、协议和意向书268个,签约总金额34、2亿美元,其中外资21.2亿美元;多次举办海外侨胞知名书画家邀请展、名优产品展览会;组织海外侨胞来我省大型寻根团15个,由此掀起了海外侨胞来我省寻根热潮。通过寻根活动搭台,促成了大批对外经贸合作项日和社会公益项日;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多次率团访问了北美、西欧、东欧、东亚、东南亚、南太平洋等地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同当地的华侨华人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建立了密切联系。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河南省海外交流协会,英文名称:HenanOverseasExchangeA豁ociation,缩写:HNOEA。

第二条 本会是广泛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发展友好往来与合作的民间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开展交流,加强合作,促迸经济繁荣,弘扬中华文化,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

第四条 本会遵循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的任务:

(一)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河南省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发展友谊;

(二)为海内外企业、商社、社团的投资、贸易、招商、引进技术和人才等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受理委托事务;

(三)开展海内外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四)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河南旅游、度假、探亲、考察访问、进修、讲学 求学就医、影视录像等活动提供各类服务;

(五)协助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处理在河南的权益事务,并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 本会可兴办与上述任务相适应的各类实体或下属工作机构,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吸收团体和个人会员。凡热心于促进海内外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合作交流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和海内外友好社团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团体会员。凡热心于本会各项工作的海内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国内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学有专长、业有所攻的人士均可申请加人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会员享有的权力: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享有退会的自由。

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关心本会工作,维护本会正当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促进本会的发展;

(三)团体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人会时应书面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或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即成为正式的会员。会员退会时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理事会或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即可退会。会员两年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违反章程、不履行义务、损害本会利益或其它违纪行为,经理事会批准,可给予处分直至开除会籍。会员失去会籍其担任的会内职务自动免去。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二条 全体理事会为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体理事会议由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理事由各方面人士及团体会员负责人协商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三条 金体理事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

(三)协商、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修改本会章程;

(五)决定本会的终止;

(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本会在全体理事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执行全体理事会议的决议;

(二)决定设置和领导下属机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会长提名,从理事中任命副秘书长;

(四)根据申请批准接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五)对全体理事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本协会全体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全体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议决定,一般每年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一般每半年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主持本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本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于名,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本会聘请海内外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顾问、特邀理事、名誉理事。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团体会员会费;

(三)接受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团、个人资助和捐赠;

(四)各项服务及交流活动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独立账户 (包括外汇账户),处理内外经济往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终止须经全体理事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报登记机关批准方能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全体理事会议通过后施行。章程的修改,须经过半数理事同意方为有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在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址设在郑州市金水路十五号。

理事组成

名誉会长

俞家骅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顾 问 (7人)

郑明如泰国中华总商会会长、泰旭化工集团董事长

方润华 香港协成行集团董事总经埋

香港方树福堂基金会、方润华基金会主席

陈守仁世界舜裔联谊会主席

联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文正 美国中华团体工商联合会会长

张可夫 澳门诚山地产置业公司总经埋、河南省政协常委

王任生 郑州市台商协会会长、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石丰荣 美国友好协会常务理事

美国锦绣中华图片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邀理事 (27人)

俞家骅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 真 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张大卫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王玉英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余 恒 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毛席

刘全喜 省卫生厅厅长

岳会明 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 健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李文成 省教育厅副厅长

方洪莲 省旅游局副同长

刘世东 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锐 省外宣办主任

徐宁生 省台办主任

张笑东 团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副主席

王天林 省社科院长

张放涛 省社科联书记 副主席

杨永德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姚 嘉 省电视台台长

张文军 省博物院院长

史 宏 省中国银行副行长

邢莹 郑州大学副校长

李留恩 安阳彩色玻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怀清 河南莲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建新 豫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争游 豫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