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021.01止)。
2018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当选为内蒙古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年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钢特木尔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钢特木尔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