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笑东

张笑东

中文名 张笑东
出生地 河南虞诚县
民族 汉族
目录导航

人物介绍

张笑东,男,汉族,1963年9月生,河南虞城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省安阳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张笑东张笑东1983年7月至1985年10月,任商丘市政府办公室秘书;

1985年10月至1991年9月,在商丘团地委工作,历任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1年9月至1995年2月,任商丘团地委副书记(其间,1992年1月至1993年12月,在河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5年2月至1997年3月,任商丘团地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在团中央挂职,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助理);

1997年3月至1997年9月,任商丘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任商丘市睢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8年2月至2002年10月,任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常务副主席、省少工委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共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3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中共安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8年3月至2008年4月,任中共安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任中共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中共安阳市委书记。

人物违纪

立案调查

2013年4月,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河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一审判决

张笑东张笑东2014年12月5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共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案作出宣判,依法判决张笑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退赃款2123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13年,被告人张笑东在担任中共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中共安阳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企业发展、职务调整、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贾佩波等36人现金共计2123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1]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