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鉴定内容与要求:
(1)经检验测试、装机、试用.达到原定技术性能指标,质量稳定、安全可靠。
(2)工艺稳定,成品率达到规定要求。
(3)具有满足批量生产或大量生产需要的工艺装备、专用设备、测试设备。
(4)初步确定批量生产时生产线相劳动组织。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规定。
(6)主要配套产品、部件巳批量生产。
(7)具备必要的技术文件(技术总结报告、全套工艺文件、全套图纸、设计文件等);
(8)具有性能测试报告或例行试验报告。
(9)具有标准化审查报告,成本核算报告。
(10)质量分析报告。
(11)有用户使用报告等。
新产品鉴定的形式有:
(1)由专业机构检测鉴定;
(2)由验收单位验收鉴定;
(3)由同行专家进行专家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