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副主任,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副主任(正处级),新疆和田地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局长(援疆),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正处级),市建委行政服务中心筹备办主任兼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市住房保障办常务副主任兼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
2011年12月,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副局级)。
2016年7月,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任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2019年5月,任北京市东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任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1]
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2]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3][4]
现任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3]
2021年7月,北京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邹劲松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5]
2021年7月30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邹劲松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1]
2022年5月28日,北京市房山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中共北京市委决定,邹劲松任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2]
2022年6月,北京市委决定:邹劲松任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书记。[3]
2022年7月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邹劲松的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