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

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

现任校长 下沙校区:于爱萍;吴山校区:徐林
所属地区 浙江杭州
学校类型 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
中文名称 杭州第四中学
前身 养正书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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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是杭州知府林启同期创办的“求是书院、浙江蚕学馆、养正书塾”三所学校之一,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在省内外声誉卓著。学校地处浙江杭州下沙一角,并且在吴山有分校。[5]

杭州第四中学[6]的前身一养正书塾创建于1899年,经历了杭州府中学堂、浙江官立第一中学、浙江省立第一中学、浙江省立杭州初级中学(联初)、杭州第一初级中学等名称变更,1955年正式定名为杭州第四中学。1954年和1981年学校两次被省政府确定为重点中学,1996年经浙江省教委评估,再次被认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学校以“正直、俭朴、尚礼、扬善”为校训,以“严谨、求实“为校风,执着地致力于中等教育的发展。邵章、林纾、陈叔通、马叙伦、蒋梦麟、钱家治、郁达夫、徐志摩、潘天寿、沈尹默、金庸、华君武、吴茀之、程裕淇、丁舜年、徐志强、刘吉、蒋筑英、张启楣、孙优贤、潘公凯、黄亚洲、胡祖光等教育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两院院士都曾在校执教和求学。

杭州第四中学现有班级42个,学生2000余人,专职教师196人。其中,特级3人,高级教师77。校园集教学楼、科学楼、体育馆、图书馆为一体、荟萃电脑、电教、语言、劳技中心,附设杭州四中电视台、艺术团、文学社。

学校以“科研兴教”为办学方针,系统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探索,如"学习方法研究和指导"、"学生心理辅导"等,较早和较完整地构建了必修、选修、活动课程体系,还设立王氏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学生毛甬获1989年国际奥林匹克物理竞赛银牌,陈磊获浙江省第二届亿利达发明一等奖,李建强赢得1986年省高考文科状元,陈桦在国际游泳竞赛中多次夺取金牌。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培养和基础教育,注重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创立以自我管理为中心内容的“值周班”制度,以弘扬“俭朴”精神为目的“全年校服”制度,读名著、听名曲、赏名画、看名影视的“四名”教育以独特的艺术魅力感染学生,艺术周、拉技节、四中电视台,更为学生施展才华提供了一块天地。杭州四中的德育工作以它易操作、易示范、易推广而为教育界同仁推崇。

学校重视加强国际交往,先后接待来自欧、亚、美、澳等地的教育代表团,并组织师生出访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

杭州第四中学人文景观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全国德育先进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被誉为杭州城的求学胜地。

杭州第四中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师资精良、学风严谨、设施完备的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学校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方针,注重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在省内外声誉卓著。学校地处浙江杭州美丽的西子湖畔,吴山之麓,环境幽雅,景色宜人。

在新的世纪中,培养一支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教师队伍,探索一种理想的教学模式,造就一批跨世纪的学生,这既是国家对杭州四中的期望和要求,也是杭州四中的办学方向与办学的重点。

历史沿革

杭州第四中学的前身是养正书塾,它创建于1899年。养正书塾作为国人自己创办的近代中等教育机构,开浙江近代教育的先河。一个世纪以来,学校历尽沧桑,几经更名、迁址。自1930年迁入现校址以及1955年定名为杭州第四中学至今,学校的发展突飞猛进,现已成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

杭州第四中学图册杭州第四中学图册(3) 杭州第四中学图册杭州第四中学图册(3)

师资力量

杭州第四中学图册杭州第四中学图册(3) 杭州第四中学图册杭州第四中学图册(3)

院士介绍

教师——沈祖炎教师——沈祖炎学校的灵魂是教师,四中百年,名师辈出,打造出了百年名校。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杭州市唯一的全国德育先进学校、省市两级文明单位、杭州市首批文明学校、浙江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些是敬业爱生、多才多艺的四中教师的创造。

学校先后涌现出了程宝佩、沈祖炎、陆鉴三等十余位特级教师,有高级教师81人,特级教师、省5522工程名师、市2211学科带头人和省市级教坛新秀4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6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学校教师传承百年的职业准则,具有“树英才,培育莘莘学子;创佳绩,回报万千家庭”的进取心、责任心和关爱心。他们兢兢业业,励精图治,对教育无私奉献,对学生满腔热忱,在教育教学方面成果喜人。

四中教育集团的成立为实施集团内部优质资源共享、外部优秀人才输入和学生跨校区互动提供了其它学校所无法比拟的优越的前提条件。四中这一名校的品牌效应和四中教育集团成立所带来的机遇,吸引了一大批来自省内外重点中学的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名师和骨干教师,使学校师资力量更雄厚、结构更合理。

学校章程

姜立夫

姜立夫(1890~1978)国民政府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数学家。原名蒋佑。浙江平阳人。1907年进入杭州府中学堂,录为备取。历任南开大学算学系第一任主任、中央研究院数学研究所所长、岭南大学、中山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专门委员,著有《解析几何教程》、《数学名词》等。1948年当选为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院士。

陈达

陈达(1892年~1975年)国民政府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社会学家。又名邦达,字通夫。浙江余杭人。清宣统二年(1910年)入杭州府中学堂,主要专著有《人口问题》、《解放区的工人生活状况》、《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运动史》等十余部。主要论文有《节育、晚婚与新中国人口》等三十余篇。1948年当选为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院士。

马叙伦

马叙伦(1885~1970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院士)。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文字学家。中国民主促进会主席。浙江杭州人。字彝初、夷初,号石翁,晚年称石屋老人。1899年入"养正书塾"读书。著有《说文解宇六书疏证》、《六书分纂》、《说文声类疏证》等。其投身民主运动的政论,辑为《马叙伦政论文选》。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沈志远

沈志远(1902~1965)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院士)。经济学家。浙江萧山人。民国5年(1916年)在浙江省立一中读书,主要有《新经济学大纲》、《近代经济学论史》、《现代哲学的基本问题》等。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院士——程裕淇院士——程裕淇程裕淇

程裕淇(1912~2002)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地质学家。浙江嘉善人。1928年省立一中毕业,考入清华大学。1938年获英国利物浦大学博士学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名誉院长、研究员。曾任地质部副部长。1955年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丁舜年

丁舜年(1910~2004)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电机工程学家。原籍浙江长兴,生于江苏泰兴。1925年考入省立一中,1932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对发展电机、电器工业作出了重要贡献。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吴自良

吴自良(1917~)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物理冶金学家。浙江浦江人。他领导并完成了铀同位素分离用“甲种分离膜”的任务,为打破超级大国的核垄断作出了贡献。1999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两弹一星”功勋奖章。1980年当选为中科院院士(学部委员)。

胡海昌

胡海昌(1928~)中国科学院院士。弹性力学家。浙江杭州人。1943年毕业于联初,195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究员。主要从事弹性力学(包括平衡、稳定和振动)的研究工作,1980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院士——徐承恩院士——徐承恩徐承恩

徐承恩(1927~)中国工程院院士。炼油工艺设计专家。浙江省诸暨市人。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炼油厂的工程设计工作。现任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专家委员会主任。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周炯槃

周炯槃(1921~)中国工程院院士。通信技术专家。浙江省上虞县人。长期对信息理论进行专深的研究,专著《信息理论基础》获1988年国家教委特等奖。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孙优贤

孙优贤(1940~)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业自动化专家。浙江诸暨人。孙院士在现代控制工程技术领域成就卓著:领导建立了中国高等院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发表论文360余篇,取得专利7项,重大科研成果35项,其中四项为国家级重大推广项目,获得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6项,编著、专著14部。199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杜庆华

杜庆华(1919~)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力学专家。浙江省杭州市人。著作《材料力学》、《弹性力学》、《边界元法》等均属影响较大的著作。主编的《工程力学手册》是中国第一部工程力学的大型工具书。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叶培建

叶培建(1940~)中国科学院院士。空间飞行器总体、信息处理专家。江苏泰兴人。主持制定了中国月球探测卫星技术方案。在航天计算机应用领域,参与开发并基本建成了卫星与飞船设计的数据库、应用软件包和制造的计算机网络环境,在卫星研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院士——金庸院士——金庸金庸

金庸(1924~)剑桥大学荣誉院士。著名报人、社会评论家和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原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香港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名誉教授;加拿大UBC大学DoctorofLetters;1994年北京大学名誉教授;剑桥大学荣誉院士等。现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和博士生导师。

蒋国梁

蒋国梁(1947~)美国放射学院荣誉院士。肿瘤医学专家。现任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并担任美国《国际放射肿瘤学,放射生物学,放射物理学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adiation Oncology,Biology and Physics)编委,澳大利亚《亚太地区临床肿瘤学》杂志(Asia Pacific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主编助理(Associate Editor)等学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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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学校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第二条:杭州市第四中学是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隶属三元区教育局,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是省文明学校、省示范校、省课改基地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市首批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校。办学规模为初中3个年级,44个教学班。每班学额为50名左右。学校承担着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任务,而且承担着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研究,探索中学教育教学规律,为全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实验性、示范性的任务。

第三条:学校在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立的人才总目标和总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历史与现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办学理念,“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办学宗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学校应为实现“环境优美、设备先进、师资雄厚、科研领先、管理科学、特色鲜明、 优质高效、示范辐射、省内外知名的现代化中学”的办学目标而积极工作。主动参与社区教育,为形成良好的教育大环境而努力。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学校、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

培养目标为:道德高尚、情趣高雅,勤思善学、基础厚实,主动探究、实践创新, 体魄强健、人格健全,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师资目标为:师德高尚、敬业爱生,观念先进、业务精湛,善于科研、开拓创新, 团结合作、无私奉献;

管理目标为:结构合理、精干务实,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科学民主、文明治校, 信息畅通、运作高效。

校训为:厚德、博学、砺志、创新;

校风为:严谨、勤奋、求实、进取;

学风为:勤奋、诚实、求真、创新;

教风为:敬业、博学、爱生、奉献。

第七条:学校于1972年创建,校址:杭州市三元区新市中路110号。9月10日为校庆纪念日。

第二章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由杭州市三元区人民政府任命。党支部书记由中共杭州市三元区委员会任命。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第九条: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和政教处行政职能处室;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处室主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支委会提名,党组织考察,区委宣传部任命,处室副主任由学校支委会提名,党组织考察,区教育局任命,并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校长有下列权利:(一)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二) 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三) 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除重大基础项目须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四) 自主招生权。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和指标,保证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并依据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五) 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积极实现办学目标。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课程标准的执行。(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努力创设适合学生成长的教育环境。(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九)领导组织德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关注学生成长,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个体差异性,尊重学生自身独立的生命价值,满足学生的各种兴趣,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

第十二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校长外出时代行校长职权。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正常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三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四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五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六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七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三评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五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常设机构。二、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师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五条: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六条: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团队及年段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论证机构。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校长聘任,由学校全体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工、团、队负责人、民主党派人士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三章

第十八条:贯彻国家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接受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及学校优良传统教育。

第十九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法与学法方法,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第二十一条:按学科设立教研组,设组长1-2名,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教学常规工作及教科研活动,积极探索适合学生成长的教育教学模式,科学 运用和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二十二条:学校要充分发挥省课改基地校的作用和优势,以改革为动力,以教育科研为先导,积极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方法,搞好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实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创造新鲜经验,获取科学结论。

第二十三条:要形成具有特色的主课题。课题的研究要在课堂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等一系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学校课题的研究,应充分考虑前瞻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针对中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校为本,围绕中学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

第二十四条:要建立健全教育科研的网络,成立课题研究小组,有计划地培训科研骨干。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教科研的各项制度,加强课题研究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保障教科研的成效。

第二十五条:要培育学校内的学术氛围,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举行教科研成果的评奖,搞好成果的汇编,充分发挥教科研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对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教学质量检查、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实行全员、全局、全程管理。

第二十七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第二十八条:开展评价改革,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好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二十九条:依据《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加强学籍管理,健全教育教学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十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四章

第三十一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自筹经费为辅,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捐资助学。学校必须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规定费用。

第三十二条: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育人意识,积极推进后勤工作社会化的改革进程。

第三十三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学,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严格有关制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第五章:教职员工

第三十七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教师、职员、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自觉做到治学严谨,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小结,学年有专题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

第三十九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核定编制,设岗定员,实行全员聘用制。教师、职员和工人应履行聘约,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任务。

第四十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

第四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并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学校在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结构工资制,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据教师发展性评价的有关规定每年对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四十四条: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离岗培训、解聘、辞退等处理。对因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有权依法追偿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设立校内申诉委员会,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理不服的,可向学校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述意见,并可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直至按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第六章:学生

第四十七条: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学籍。学校按教育厅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的学籍。

第四十八条: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第四十九条: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五十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五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权利:一 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二 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三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评议学校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 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三 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杭州市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杭州市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为准。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杭州市第四中学学校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词条图册

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校园风景杭州第四中学国际班2013首招100人[7]

2013年5月18日,在杭四中下沙校区,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市区学生)或学生证(市区外学生)和测试证参加考核。试卷除英语学科外均为中文命题。上午8点至9点半英语笔试,满分120分。10点至12点笔试数学、科学合卷,满分200分。

据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1:1.5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从5月18日下午2:45开始,入围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组别及顺序。面试分值30分,按照考生实际得分,计入考核总分。考核总分=文化科目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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