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因建村于长沙河边,故命名高家长沙村。明崇祯末年,尚、刘两姓来此定居,后又有王、赵、周等姓迁入。
高家长沙村位于海阳市北部,地处东经121°05′,北纬37°09′。东与于家长沙村相连,西与长沙堡村相邻,南与矮槐树村相交,北与栖霞市桃村镇接壤。原属山西头乡,2000年12月随山西头乡撤销而隶属徐家店镇。西距镇政府驻地12公里。
全村辖区面积1.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0.8公顷。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花生、苹果、蔬菜等。 2002年,全村有280户,850人。有高、尚、刘、赵、姜、孙、徐、林、杨、周、王、于、尹、冯、邢等16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高姓。
1939年2月日军进村扫荡。
1941年本村解放。
1955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产业1955年,粮食亩产90公斤,总产9万公斤。1978年,粮食亩产348公斤,总产35万公斤。2002年,粮食亩产459公斤,总产37.2万公斤。 1992年,村党支部发动群众栽植苹果3.3公顷,主要品种有红富士、乔纳金等。 2002年,全村第一产业总收入289万元,其中农业140万元,畜牧养殖业140万元,林业5万元,其它4万元。
第二产业建国前,本村仅有小手工业,主要为结网扣、编筐、织布等,收入仅够自给。1967年后,村办起地毯厂、磨坊、建筑队和石料开采等行业。2000年,增加石料加工项目,收入90万元。 2002年,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00多人,总收入400万元,其中工业360万元,建筑业40万元。
第三产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先后办起电气焊部、商店、理发店、修理部、饭店和个体运输等。2002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60人,收入140万元,其中运输业130万元,商饮业10万元。
文教科技1942年,成立高家长沙初级小学。1946年,改建为完全小学。自建国至2002年,全村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有26名。 人民生活解放前,村民常年人均粮食不足90公斤,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建国后,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57年,人均粮食280公斤。1975年,人均粮食320公斤,全村总收入114万元。2002年,全村有运输车辆230辆,摩托车46辆,电话167部,彩电125台,电冰箱42台,洗衣机5台。 村庄建设建国前,村内街道不整齐,破烂不堪,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1989年,村统一规划街道、房屋建设,新房区占地0.7公顷。2002年,全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1平方米。 集体福利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村民福利逐步提高。1971年,村成立合作医疗站,村民用药药费报销50%。1983年,投资5万元,用上了电网供电。1989年,建立幼儿园,费用全免。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41年2月,刘福云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本村第一名党员。同年,成立党支部,栾孝贤任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里成立了互助组,开展了反特、反奸、反恶霸斗争,组织支前队15人随军参战。1949年10月,党员身份公开,全村有党员13人。2002年,有3个党小组,党员37名。曾任党支部书记的有栾孝贤、高广、刘福云、高敬、高朋汉、高朋作、刘合云、周言基、刘少堂、高朋水、于国文、王敏、高洪军、周文玲、赵福明。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41年,设村公所。1943年,改称村政府。1958年9月,改称大队管理委员会。1968年6月,改称大队革委会。1980年12月,复称大队管委会,下设民政、调解、民兵、治安、妇女等组织。1984年5月,始设村民委员会。曾任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高明基、赵本利、周言基、高朋作、刘合云、高朋水、高朋学、刘少堂、高洪军、徐明和、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