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春

李明春

中文名 李明春
毕业院校 哈尔滨工业大学
职务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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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1年09月——1983年12月,川南工业管理学校学生

1983年12月——1984年02月,待分配

1984年02月——1988年08月,七二四厂财会处成本室会计(其间:1986年9月--1988年6月东北财经大学财会专科自考学习)

1988年08月——1990年09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资金室会计

1990年09月——1991年11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副处长

1991年11月——1993年04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3年04月——1994年12月,任七二四厂财会处处长

1994年12月——1995年10月,任七二四厂副总会计师

1995年10月——2000年06月,任七二四厂总会计师

2000年06月——2005年03月,任沈阳东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其间:1998年10月--2000年9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结业)

2005年03月——2011年09月,任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其间:2007年11月--2010年4月哈工大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11年09月——2016年11月,双鸭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11月——,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现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11日,李明春拟提名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2]

2016年12月6日,双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明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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