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发展规律,掌握有关信息,引导本区金融产业发展。
(三)负责指导本区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根据管理权限,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
(四)负责统筹推进本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本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五)负责协调推进北京CBD和金盏金融后台服务园区两个金融功能区的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北京CBD金融商会、北京CBD国际论坛等高层交流平台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及金融创新工作的发展。
(七)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筹建、设立、变更申请的初审工作;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解散申请的初审工作;指导、推动本区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本区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协助开展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协助推进本区企业上市工作;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本区的设立和发展。
主任:陈峰[1]
副主任:陈群、张超、侯鹏浩、卫逸群(挂职)
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外事、安全保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党群、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老干部工作。承担办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发展科
负责研究拟订本区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引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组织开展本区金融运行监测和重要课题研究。研究本区金融市场发展规律,承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市、区相关部门推进本区服务业扩大开放金融领域试点政策的落地和实施。协调市相关部门推进本区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推动本区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创新。协调、指导本区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
服务科
负责研究拟订促进本区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金融业招商引资、金融业税源建设、金融发展推介推广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统筹推进本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负责协调推进北京商务中心区和金盏金融商务区的金融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北京CBD金融商会、北京CBD国际金融论坛等高层交流平台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金融合作工作、驻区金融机构属地协调联络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相关工作。
市场科
负责注册在本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的行政审批初核工作,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参与相关日常监管工作。指导、推动本区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本区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和发展,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参与相关日常监管工作。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本区的设立和发展。
风险管理科
负责研究拟定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支持;承担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承担本区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区域金融产业发展规律研究,数据统计分析;承担金融相关机构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担国内外金融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工作;承担金融产业政策、上市扶持政策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全区企业上市专业化指导和推介服务的具体工作;协助金融人才综合服务工作体系建设,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