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房

增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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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增量房增量房

房产税有关。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从微观经济角度来看,房地产供给是指生产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每一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租售的房地产商品量。在生产者的供给中既包括了新生产 的房地产商品(俗称增量房) ,也包括过去生产的存货(俗称存量房)。

一级房地产市场,又称增量房地产市场。

与其相对应的是存量房,即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又称为“增量房地产”;三级市场即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交易,亦称“存量房地产”。房地产一级市场理应由政府垄断,是发展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交易的活跃,供给和需求的均衡,可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部公告第3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的公告:

7.0.2 房屋一级市场 commodity housesmarket

新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市场,是增量房屋产权交易市场。

7.0.3 房屋二级市场 second-hand hous-es market

存量房屋的产权交易市场。

7.0.4 房屋三级市场 third-hand housesmarket

房屋出租、抵押、典当以及承租房屋的转租及使用权转让等部分产权交易的市场。

转移登记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年88号,2001年6月1日

3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九届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4 、《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八届九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1月27日修改

5 、《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八届六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1日起施行

收件资料

( 1 )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转移登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权证书 1 原件 包括权属证明书或房地产证属 2003 年 6 月 13 日前 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提供单元明细表
3 购房合同 1 原件 属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预售契约(或商品房购房合同)
4 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开发企业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
5 购房发票(办证联)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6 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 +1 原件
7 合并或分割协议书 1 原件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合并或分割出售的

( 2 )抵押(按揭)购房转移登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3 房地产权证书 1 原件 包括权属证明书或房地产证原已办抵押登记备案的,提供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属 2003 年 6 月 13 日前 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提供单元明细表
4 购房合同 1 原件 属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预售契约(或商品房购房合同)
5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1 原件
6 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开发企业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
7 购房发票(办证联)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8 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 +1 原件
9 合并或分割报告书 1 原件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合并或分割出售的

( 3 )法院判决的转移登记

① 已办理预售登记的: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权证书 1 原件 包括权属证明书、房地产证判决注销原件的,提供产权情况表
3 房地产预售契约(或商品房购房合同) 1 原件 由购房者提供
4 法律文书 1 原件 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 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 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 +1 原件

②未办理预售登记的: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执法部门协助执行文书收件回执、裁定书或判决书 1 原件
3 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拍卖成交确认书 1 原件 属拍卖的房产
5 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 +1 原件

办理部门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办理时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单位登记 80 元 / 宗个人登记 50 元 / 宗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 10 元收取工本费 穗价 [1999]217 号穗价 [2000]58 号穗价 [2002]123 号穗价 [2003]104 号粤价函 [1999]532 号粤价 [2002]163 号计价格 [2002]595 号穗价 [2003]1 号粤价 [2002]116 号穗价函 [2003]387 号 买方承担
房屋交易手续费 卖方: 3 元 / 平方米(商品房、集资房)卖方: 1.5 元 / 平方米(解困、安居、房改房) 穗价 [2002]97 号粤价 [2002]108 号 卖方承担
契 税 解困房、安居房及商品房的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交易价× 1.5%其余:交易价× 3%集资房按规定标准 1.5% 计算,其征收基数:近郊 1000 元 / 平方米;中郊 700 元 / 平方米;远郊 500 元 / 平方米。 买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 5 元 / 本 买方承担

另外,需到税局缴印花税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印 花 税 卖方:交易金额× 0.05%买方:交易金额× 0.05% 买卖双方承担

增量房转移登记流程图增量房转移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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