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册(7)高考是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制度,中国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影响了东亚各国。
1905年,清廷出于发展新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的需要,废除了科举制度,转而引进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这样两个重要来源:一是科举考试制度所形成的传统考试思维和价值,二是西方现代考试制度的模式和手段。
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37年,当时政府在中央大学(现在的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三校试办联合招生。
1939年,改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当年参加统考的院校增至28所。
1940年,全国统考扩大到省立大学和独立大学,共有41所高校参加。抗战后期因形势紧急曾被迫终止了统一考试。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因受内战等环境的限制,各大学仍实行单独招考。[2]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当年仍沿袭高校单独招生办法。
1950年实行同一地区高校联合招生。
1951年公、私立大学实行以全国大行政区范围的统一招生。[2]
新中国首次高考1952年6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全国高等教育学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收新生的规定》,规定中央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全国高校除经教育部批准的个别学校外,一律参加统一招生。招生日期、考试科目、考试命题、政审标准、健康检查、新生录取等事项由全国统一规定实施。考试科目为统一科目,有政治常识、语文、数学、中外史地、外语、地理、化学、生物。录取形式是由中央招生委员会根据考分统一录取,然后分配给各大学,即统一分配制;[2]同年,新中国首次高考拉开序幕,全国共有约7万人走进了考场,高考制度就此确立。当年的高考考生需要进行国文、数学、化学、中外历史地理、物理、政治常识、生物、外语(俄语、英语)全部8个科目的考试。录取名单全部会被刊登在《人民日报》“号外”上。要想知道自己是否被录取,还需要在报纸上找。[1]
1965年之前基本沿用了这个模式。这一时期的高考,招生考试规模较小,录取率比较高,考试形式的主观性比较强,尚缺乏对大规模考试的理论与方法的科学研究。[2]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批判高考制度成为政治话题,一些人蛊惑“智育第一、分数挂帅”的高考是为资产阶级造就接班人,要“砸烂旧的统一招生制度”,教育部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高考,1952年以来实行的招生考试办法也被废止,许多适龄学生去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此后中国的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停止了达六年之久,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和国家发展。[2]
清华大学欢迎工农兵学员入学1970年,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大学还是要办的”的指示,批转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当年,清华大学试点招收所谓“三来三去”(即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的新生,高校招生人员直接跟学生见面确定录取。这是“文化大革命”中实行的非实质意义的招生办法。[2]
1972年全国正式恢复招生工作,但取消了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即上大学“推荐制”。“推荐制”把“政治表现、路线觉悟”放在招生条件的首位,文化条件只要具有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即可。当年全国有13.3万工农兵被推荐入学,绝大部分学生没有机会上大学。[2]
1973年中央提出了高校招生要重视文化考查,注意了解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和基础知识水平,确保新生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并要求进行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四科的书面文化考查,但考查由地方主持,采用开卷形式,这是“文化大革命”中高校招生唯一进行文化考查的一次。[2]
1974年又恢复推荐入学的招生方法,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2]
1977年高考(2)1977年,邓小平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也挽救了整个中国;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宣布当年立即恢复高考。这一年高考是中国唯一一次冬季高考,也是中国历史上最特别的一次高考,[1]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等条件的工人、农民、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名参加高考。[3]高考报名人数多达1000万,考生年龄相差悬殊,小到十几岁、大到四五十岁。[1]11月至12月,全国约570万人参加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组织的统一考试,27.3万人被录取。[10]
1978年6月,中国教育部在《关于一九七八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考“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由省、市、自治区组织考试、评卷”,高考基本恢复到了停废前的统考水平。[3]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高考改革也进入频密改革期,其主要改革方向是追求高考制度在理念、设计及技术等方面的科学化。[3]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学科[11]。
1983年,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高考填报时可以自由选择。)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上海在全国最先获得自主命题权,实行3+1方案(除语数外,再任选一门)。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科目被取消,除语数外,文科加考思想政治和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和化学,初衷是为学生减负,但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同年,思想政治被排除在统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试中不再考思想政治。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1999年2月,中国教育部颁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新世纪初期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以及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和开展素质教育的要求。[12]同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了全国高考改革方案。此后,自主招生、分省自行命题、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等探索陆续展开,中国高校的招录方式更加多元。[13]
高考内容
《意见》提出了“遵循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大纲”的考试命题原则,把“突出能力和素质的考查“作为高考内容改革的目标。[14]2004年教育部将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列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三年后,高中课改四省区开始了第一次自行命题高考,此后,全国各省份陆续进行了高中新课程改革。
高考科目
1999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3+X”科目考试方案,广东省率先开始在高考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上进行改革,[15]恢复了生物和地理学科的高考科目,改变了1985年以来推行的“3+2”模式。“3+x”考试中的“3”指“语文、数学、英语”,是考生的必考科目,英语增加听力考试,“X”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中选择一个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16]
高考形式
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00年到2004年,全国开始实施“统一高考,分省命题”的组织方式,越来越多的省份加入自主命题的行列。
2001年,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了普通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5岁、未婚的限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也可报考普通高校。报名并参加普通高考将不受年龄及婚否的限制与影响,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至此全国各地每年都有25岁以上的大龄考生步入高考考场。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将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同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
2004年,教育部将“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举措扩大到11个省、市,[17]当年700多万考生共使用了15套高考试卷;[18]同年,15个省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河南等地使用了新课标一卷,黑龙江等地使用了新课标二卷,广西使用了全国大纲卷。到2016年,25个省在高考中使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的试卷。[19]
2006年高考前夕,福建省建瓯市因受特大暴雨袭击,全市被迫推迟高考,成为全国首次启用B卷进行高考的案例。[20]
12万地震灾区考生延期高考2008年,中国开始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当时,距离高考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经过教育部同意后,决定成都市、德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等6个重灾区中受灾严重的40个县(市、区)延期举行高考,改在7月3日至5日进行。其他地区高考时间不变。这一次延期,涉及12万余名考生。这也是一次特殊的延期。[1]
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学招生扩大了将近3倍,“大众化教育”逐渐取代“精英教育”。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扩招的反思。
2010年2月,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思想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全文。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12月31日之前出台异地高考的办法。[21]截至2021年,可以异地高考的省份有:北京、河北、内蒙古、浙江、福建、安徽、四川、黑龙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需符合各地相关规定,如北京,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22]
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2015年,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12月16、17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效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等四大高考改革配套方案;2014年全国有16省市实行分省命题,统一命题的有15个;同年,又新增江西、辽宁、山东3省实行高考统一命题,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增至18个;同年,教育部开展了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
2016年全国有26个省份选择统一命题,也就是采用“普通高考全国卷试题”,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5省份仍为分省命题。
2017年起,中国全面推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考试形式内容发生了多项变化,如:不分文理科、英语一年两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选三”计入高考总分、取消艺体特长生加分等。而在这一连串的新举措中,部分政策已在早年被一些省份试点探索过。例如‘高中学业水平以等级呈现’,广东省在2009年就已开始实施。[23]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019年5月6日,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会上透露,2019年高考报名者达到上千万;同年,教育部开展了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
2020年3月31日,受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7月7日,语文9:00至11:30;数学15:00至17:00。7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9:00至11:30;外语15:00至17:00。湖北省、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高考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24]
2020年3月3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今年高考延期一个月,总体上今年高考后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将较往年整体推迟1个月左右,本科录取预计在8月底结束,专科录取预计在9月中旬结束。高校秋季开学时间相应顺延,预计本科高校9月初至中旬陆续开学,高职院校一般在10月初开学。[25]
2020年7月25日,从2021年起,北京高考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26]
2021年,全国高考报名1078万人。[27]
2021年9月15日,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江西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采用“3+1+2”模式,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28]9月,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方案发布,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七省(区)作为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取消文理分科高考采取“3+1+2”模式。[29]
2022年1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2022高考全国统考时间,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7]
2022年9月15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截止2022年9月,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
2023年,浙江省高考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选用全国新高考I卷。
录取方式
1999年,山东、湖北、上海等20多个省市试行录取信息的计算机网上传输和网上录取。
2002年,高考招生工作第一次全面实现了网上录取,全国网上录取新生率达到了85%。[30]
招生政策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校,按照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定向招生,学生毕业后到这些地区和行业工作。
1999年,中国高校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当年报考人数405万,招生数达160人,录取率为40%,分别比1998年增加50万人,52万人和提高9.5%,入学率接近15%。到2010年,高校录取人数已达657万人,录取率超过68%,招生规模大大增加。[2]
2001年,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取消对高考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5岁”的限制。
2001年,江苏的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3所国家重点高校率先实行了“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已有53所高等院校有了自主招生资格。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2006年教育部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2007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重返大学校园。
2005年,教育部实施普通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旨在把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
2008年,开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减少了填报志愿风险,减少了高分落榜现象,减少了高校生源大幅波动现象,提高了录取透明度和考生满意度。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提出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蓝图。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3]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浙江、上海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启动新高考改革;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启动新高考改革;2018年,河北、福建、江苏、广东、湖北、湖南、重庆、辽宁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份启动新高考改革;2021年,吉林、黑龙江、甘肃、安徽、江西、贵州和广西作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启动新高考改革。[3]
由于不同省份的教育实际和考生基数存在较大差异,第一、二批试点省份实行“3+3”方案,第三、四批试点省份实行“3+1+2”方案,但皆以“两依据一参考”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模式。当前,与实施传统高考方案的省份相比,新高考已成为高考的多数派。可见,从全国范围来看,新高考方案虽有待进一步健全,但新高考体系已初步建立。[3]
2022年1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同时,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严格招生录取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大类招生行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3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2]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即异地高考政策。272023年,可以异地高考的省份有:北京、河北、四川、广东、浙江、江西、福建、安徽、湖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新疆、青海等28个省份。52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之外,下列省市的考生报名高考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3]
异地高考报名条件(部分)
省/市/自治区 |
报名条件 |
---|---|
北京 |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2〕10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4] |
上海 | 2014年起,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务。 |
重庆 |
具备在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
河北 |
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并与河北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流出河北省的随迁子女无法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需回河北参加考试的,可按河北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考[35] |
湖南 |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
四川 |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22] |
广东 |
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33] |
浙江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随迁子女在浙江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36] |
山东 |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
江西 |
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37] |
吉林 | 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
河南 | 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
福建 |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38] |
安徽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安徽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安徽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39] |
湖南 |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其父母在当地居住1年期以上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须符合“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40] |
辽宁 |
在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三年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初始注册学籍)。随迁子女往届考生还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41] |
黑龙江 |
是全国首批打破异地高考报名限制的省份,凡是符合黑龙江省异地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当地参加高考的外地考生,都将享受和本地考生相同的录取权益[42] |
广西 | 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
江苏 | 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
云南 | 考生及父(母)户籍在云南,考生高中连续就学满3年,具3年学籍;或考生户籍在云南,具初高中6年学籍,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 |
陕西 | 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 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
湖北 | 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甘肃 | 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户籍,且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
贵州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 |
宁夏 | 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
内蒙古 |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3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2020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内高中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家长在内蒙古自治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43] |
新疆 |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44] |
青海 |
考生父母或一方确在海南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海南省办理了“居住证”,考生高中3年在海南省中学实际就读并参加了海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海南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高职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45] |
海南 | 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
省/市/自治区 |
报名条件 |
---|---|
北京 |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2〕10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34] |
上海 | 2014年起,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务。 |
重庆 |
具备在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
河北 |
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并与河北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流出河北省的随迁子女无法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需回河北参加考试的,可按河北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考[35] |
湖南 |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
四川 |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22] |
广东 |
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33] |
浙江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随迁子女在浙江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36] |
山东 |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
江西 |
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37] |
吉林 | 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
河南 | 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
福建 |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38] |
安徽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安徽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安徽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39] |
湖南 |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其父母在当地居住1年期以上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须符合“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40] |
辽宁 |
在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三年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初始注册学籍)。随迁子女往届考生还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41] |
黑龙江 |
是全国首批打破异地高考报名限制的省份,凡是符合黑龙江省异地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当地参加高考的外地考生,都将享受和本地考生相同的录取权益[42] |
广西 | 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
江苏 | 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
云南 | 考生及父(母)户籍在云南,考生高中连续就学满3年,具3年学籍;或考生户籍在云南,具初高中6年学籍,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 |
陕西 | 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 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
湖北 | 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甘肃 | 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户籍,且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
贵州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 |
宁夏 | 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
内蒙古 |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3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2020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内高中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家长在内蒙古自治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43] |
新疆 |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44] |
青海 |
考生父母或一方确在海南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海南省办理了“居住证”,考生高中3年在海南省中学实际就读并参加了海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海南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高职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45] |
海南 | 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
报名时间
高考考场高考报名前,各省都会发布高考报名时间,基本在10月~11月,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46]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70具体安排考生可登录各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查看。[47]
系统注册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段内,考生可登录各省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服务大厅”项下的“网报中心”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48]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73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49]
确认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要求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49]
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和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招考委负责。主要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应往届属性,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的统计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界定考生城乡户籍属性,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有疑问的族别进行认定。[49]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范围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审核考生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是否实际就读及实际就读年限,公安部门还要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其中,对申报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安部门还要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在农村。[49]
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和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招生实施范围的地区,公安部门还要审核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资格审核时,县(市、区)公安部门还要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在农村,考生本人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49]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乡村振兴计划等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如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49]
身体体检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各地体检时间安排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市(州)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由省招考委指定的终检医院作出最终裁定。[49]
报名费用
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及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高校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等工作的情况确定。
3+X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高考模式,共分为三大类型。其中,老高考采用“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是各考6个学科,4种试卷。即报考文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科综合。[4]
“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
学科 |
考试科目 |
各学科分数 |
总分 |
---|---|---|---|
文科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文科综合 |
300分 |
||
理科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理科综合 |
300分 |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截至2023年6月,全国已有29个省份启动新高考改革。根据各地实际,新高考有“3+3”和“3+1+2”两种选考模式。2023年高考,共有14个省份采用新高考模式,分别为: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024年,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将开始首届新高考。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等8省份,将于2025年开始首届新高考。
3+3
采用新高考“3+3”模式的省、市,主要有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高考模式是语文、数学、英语等三个学科各150分。其他选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六个学科中任意选择三个学科作为高考科目,各100分;其中,浙江省与其他省、市不同的是,选考科目共有七个学科,通称“七选三”,多出的一个学科是技术学科,由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占50分组成。高考总分也是750分。[4]
“3+3”模式
学科 |
考试科目 |
各学科分数 |
总分 |
---|---|---|---|
统考科目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选考科目 |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六选三) |
各100分,共300分 |
|
技术学科 |
信息技术 |
50分 |
|
通用技术 |
50分 |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3+1+2
采用新高考“3+1+2”模式的是“七省一市”,分别是广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北、辽宁、江苏和重庆。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必考,其他三门高考科目,分为两个类别:一种类型是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等4个学科中选择两个学科,作为选考科目。物理采用原始分制,其他两个学科采用赋分制。另一种类型是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也是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等4个学科中选择两个学科,作为选考科目。历史采用原始分制,其他两个学科采用赋分制。[4]
“3+1+2”模式
学科 |
考试科目 |
各学科分数 |
总分 |
---|---|---|---|
类型一:首选物理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物理 |
100分 |
||
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选二) |
200分 |
||
类型二:首选历史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历史 |
100分 |
||
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选二) |
200分 |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曾用方案
通用方案
1978年—1993年(1987年后除上海市)
全体考生必考政治,语文,数学,外语(1983年起外语成绩按照得分的100%计入总分)四门科目,文史类考生加考历史,地理,理工医农类考生加考物理,化学,生物。
“3+2”(1994年—1999年)
此方案应用于全国(不含上海市),“3”指语文,数学,外语,“2”指文科生加考政治、历史,理科生加考物理、化学。各科满分150分,总分750分。
上海市
“3+1”(1987年—2016年)
“3”即语文,数学,外语,“1”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150分,总分600分(期间增加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30分,后又取消)。
具体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 09:00-11:30 |
语文 |
(下午)15:00-17:00 |
数学 |
|
6月8日 |
(上午) 09:00-11:00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
(下午)15:00-17:00 |
外语 |
江苏省
“3+1+1”(2003年—2007年)
“3”即语文,数学,外语,“1+1”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任选两科组成“1+1”,其中1门需选择高校专业指定科目,各科满分150分,总分750分。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2008年—2020年)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满分480分。50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门科目,各科原始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只作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按原始得分实行等级评价,2018年前,分为ABCD四个等级,获得一个A等级,高考成绩加1分,2019年为降低学生备考压力,改为合格与不合格评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须全部达到C等级或者“合格”,方可参加高考和选修科目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历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任选一门,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按原始得分排名实行等级计分,分为6个:A+、A、B+ 、B、C 、D。
由于该方案总分偏低,造成分数段扁平密集,且操作复杂,另外物理、化学等科目不计入总分,造成理科人才选拔困难,所以该方案争议较大。2018年江苏省正式确定修改高考方案,此方案从当年新入学高一学生不再使用
具体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 09:00-11:30 |
语文(文科加30分钟) |
(下午)15:00-17:00 |
数学(理科加30分钟) |
|
6月8日 |
(下午)15:00-17:00 |
外语 |
6月9日 |
(上午) 09:00-10:40 |
物理/历史 |
(下午)15:00-16:40 |
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 |
海南省
“3+3”(2007年—2019年)
海南省高考考试共6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为公共科目,文科生单独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单独考物理、化学、生物。50
具体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 09:00-11:30 |
语文(文科加30分钟) |
(下午)15:00-17:00 |
数学(理科加30分钟) |
|
- |
(上午) 09:00-10:30 |
思想政治/物理 |
6月8日 |
(下午)15:00-17:00 |
外语(含听力) |
6月9日 |
(上午) 09:00-10:30 |
历史/化学 |
(下午)15:00-16:40 |
地理/生物 |
学科 |
考试科目 |
各学科分数 |
总分 |
---|---|---|---|
文科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文科综合 |
300分 |
||
理科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理科综合 |
300分 |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学科 |
考试科目 |
各学科分数 |
总分 |
---|---|---|---|
统考科目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选考科目 |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六选三) |
各100分,共300分 |
|
技术学科 |
信息技术 |
50分 |
|
通用技术 |
50分 |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学科 |
考试科目 |
各学科分数 |
总分 |
---|---|---|---|
类型一:首选物理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物理 |
100分 |
||
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选二) |
200分 |
||
类型二:首选历史 |
语文 |
150分 |
750分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历史 |
100分 |
||
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选二) |
200分 |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 09:00-11:30 |
语文 |
(下午)15:00-17:00 |
数学 |
|
6月8日 |
(上午) 09:00-11:00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
(下午)15:00-17:00 |
外语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 09:00-11:30 |
语文(文科加30分钟) |
(下午)15:00-17:00 |
数学(理科加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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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下午)15:00-17:00 |
外语 |
6月9日 |
(上午) 09:00-10:40 |
物理/历史 |
(下午)15:00-16:40 |
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上午) 09:00-11:30 |
语文(文科加30分钟) |
(下午)15:00-17:00 |
数学(理科加30分钟) |
|
- |
(上午) 09:00-10:30 |
思想政治/物理 |
6月8日 |
(下午)15:00-17:00 |
外语(含听力) |
6月9日 |
(上午) 09:00-10:30 |
历史/化学 |
(下午)15:00-16:40 |
地理/生物 |
语文
根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分为阅读和表达两个部分。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阅读 (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 |
选择题、组合式选择题、问答题、作文,总分150分 |
150分钟 |
表达 (语言文字应用、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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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 |
文科数学
高考文科数学考试范围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1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选修系列4的“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等2个专题。
内容 |
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算法初步、统计、概率、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其应用、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框图 |
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总分150分 |
120分钟 |
选考内容 |
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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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式选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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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0] |
理科数学
高考理科数学考试范围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2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选修系列4的“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等2个专题。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
必考内容 |
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算法初步、统计、概率、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解三角形、数列、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导数及其应用、推理及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计数原理、概率与统计 |
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 总分150分 |
120分钟 |
选考内容 |
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
||
不等式选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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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0] |
物理
考物理学科要考查的物理知识包括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等部分。必考内容有5个模块,选考内容有2个模块。除必考内容外,考生还必须从2个选考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作为自己的考试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削减每个模块内的具体考试内容。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
必考内容 |
质点的直线运动;相互作用与牛顿运动定律 |
单选题、多选题、实验题、计算题 总分100分 |
75分钟 |
机械能;抛体运动与圆周运动;万有引力定律 |
|||
电场;电路;磁场 |
|||
电磁感应;交变电流 |
|||
碰撞与动量守恒;原子结构;原子核;波粒二象性 |
|||
选考内容 |
分子动理论与统计观点;固体、液体与气体;热力学定律与能量守恒 |
||
机械振动与机械波;电磁振荡与电磁波;光;相对论 |
|||
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4] |
化学
高考化学科考试范围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必考部分的内容包括:化学学科特点和基本研究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和化学实验基础五个方面。选考内容为选修模块“物质结构与性质”和“有机化学基础”,考生从中任意选一个模块考试。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
必考内容 |
化学学科特点和基本研究方法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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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 |
|||
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 |
|||
化学实验基础 |
|||
选考内容 |
物质结构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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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基础 |
|||
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生物
高考生物学科的考试范围包括必考部分和选考部分,必考部分在课程标准必修模块的范围内,选考部分在课程标准选修模块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模块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范围内。必考部分的试题是考生必做的,选考部分的试题需要考生在规定的选考内容中选择。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
必考内容 |
细胞分子组成、细胞的结构、细胞的代谢、细胞的增殖、细胞的分化衰老和凋亡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遗传的细胞基础、遗传的分子基础、遗传的基本规律、生物的变异、人类遗传病、生物的进化 |
|||
植物的激素调节、动物生命活动的调节、人体的内环境与稳态、群种和群落、生态系统、生态环境的保护 |
|||
选考内容 |
实验 (微生物的利用、酶的应用、生物技术在食品加工及其他方面的应用) |
||
现代生物科技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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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思想政治
大纲仅规定《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课程的考试范围。关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选修课程的内容由各实验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自教学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经济生活 (货币、价格、消费、生产与经济制度、企业与劳动者、投资与融资、个人收入的分配、国家收入的分配、征税与纳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政治生活 (公民的政治生活、中国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代国际社会) |
||
文化生活 (文化与生活、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
生活与哲学 (生活智慧与时代精神、探索世界与追求真理、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 |
||
时事政治 (年度间国内外重大事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
||
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历史
历史学科考查对基本历史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学科素养和学习潜力;注重考查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运用学科思维和学科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的人文精神与素养,引导其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考试范围包括《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必考内容 (古代、近代、现代)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选考内容 (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
||
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地理
地理学科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必修地理 1、地理 2、地理 3,以及《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的有关内容。对所列考试范围的考查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必考内容 (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区域可持续发展)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选考内容 (旅游地理、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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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英语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语言知识 (语音、词汇、语法,要求词汇量为3500左右) |
听力、语法填空、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短文改错和高考英语作文,共计150分 |
150分钟 |
语言运用 (听力、阅读、写作、口语)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阅读 (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 |
选择题、组合式选择题、问答题、作文,总分150分 |
150分钟 |
表达 (语言文字应用、写作) |
||
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 |
内容 |
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算法初步、统计、概率、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其应用、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框图 |
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总分150分 |
120分钟 |
选考内容 |
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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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式选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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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0]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
必考内容 |
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算法初步、统计、概率、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解三角形、数列、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导数及其应用、推理及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计数原理、概率与统计 |
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 总分150分 |
120分钟 |
选考内容 |
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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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式选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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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0]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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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考内容 |
质点的直线运动;相互作用与牛顿运动定律 |
单选题、多选题、实验题、计算题 总分100分 |
75分钟 |
机械能;抛体运动与圆周运动;万有引力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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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场;电路;磁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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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感应;交变电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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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与动量守恒;原子结构;原子核;波粒二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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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内容 |
分子动理论与统计观点;固体、液体与气体;热力学定律与能量守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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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振动与机械波;电磁振荡与电磁波;光;相对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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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4]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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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内容 |
化学学科特点和基本研究方法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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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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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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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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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内容 |
物质结构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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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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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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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考内容 |
细胞分子组成、细胞的结构、细胞的代谢、细胞的增殖、细胞的分化衰老和凋亡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遗传的细胞基础、遗传的分子基础、遗传的基本规律、生物的变异、人类遗传病、生物的进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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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激素调节、动物生命活动的调节、人体的内环境与稳态、群种和群落、生态系统、生态环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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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内容 |
实验 (微生物的利用、酶的应用、生物技术在食品加工及其他方面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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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物科技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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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经济生活 (货币、价格、消费、生产与经济制度、企业与劳动者、投资与融资、个人收入的分配、国家收入的分配、征税与纳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政治生活 (公民的政治生活、中国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代国际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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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活 (文化与生活、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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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 (生活智慧与时代精神、探索世界与追求真理、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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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 (年度间国内外重大事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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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必考内容 (古代、近代、现代)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选考内容 (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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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
必考内容 (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区域可持续发展) |
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总分100分 |
75分钟 |
选考内容 (旅游地理、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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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19年,参考资料:[51] |
考察内容 |
题型与分值 |
考试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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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知识 (语音、词汇、语法,要求词汇量为3500左右) |
听力、语法填空、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短文改错和高考英语作文,共计150分 |
150分钟 |
语言运用 (听力、阅读、写作、口语) |
2001年11月16日,教育部正式签发《教育部关于从2003年起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的通知》:
从1979年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时间固定在每年7月7、8、9日。20多年来,高考时间的稳定,对稳定中学教学秩序和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这一时段气温有所升高,自然灾害频发,社会各界希望将高考时间适当提前。
为缓解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对高考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考生身心健康、提高考试质量,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调研论证,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03年开始调整高考时间,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22年5月7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慎重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上海决定将上海市秋季高考统考延期至7月7日至9日举行。[52]同月,天津市有关部门综合研判,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调整到6月12日举行。
2024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根据《通知》,2024年高考全国统考于6月7日、8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53]
高考考点一般会在考试前一周到两周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高考考点信息:[54]
准考证查询:考生可在准考证上查看自己的考点和考场信息。
高考考点网上查询系统:部分地区的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在高考前开放考点网上查询系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姓名等信息查询考点名称和详细地址。
在所在省份的高考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查询:进入页面,根据页面登录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考生号、验证码等信息登陆查询。
老高考全国甲卷: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全国甲卷
使用地区 |
试卷特点 |
试卷科目 |
---|---|---|
云南(新教材) |
使用全国高考甲卷地区的试题省份,试题全部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试题难度相对小一些,有利于这些省市高考选拔和教育教学的发展 |
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 |
四川、广西、贵州、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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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老高考全国乙卷: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全国乙卷
使用地区 |
试卷特点 |
试卷科目 |
---|---|---|
山西、安徽、吉林、黑龙江(新教材) |
使用全国乙卷的省份较多,这几个省份的大多数高考人数较多、教育资源水平发展较相似,所以五个学科都是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出题,试题的难度相对较大 |
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 |
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江西、河南(12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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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新高考全国Ⅰ卷:3+1+2/3+3
全国Ⅰ卷
使用地区 |
试卷特点 |
试卷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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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福建、浙江(8省) |
使用新高考一卷的省份,语文、数学、英语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各科目试卷由本省自行命题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新高考全国Ⅱ卷:3+1+2/3+3
全国Ⅱ卷
使用地区 |
试卷特点 |
试卷科目 |
---|---|---|
辽宁、重庆、海南(3省市) |
新高考2卷的省份,语文、数学、英语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选考科目试题,由各省自主命题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
自主命题:天津卷、上海卷、北京卷(3+3)
自主命题
使用地区 |
试卷特点 |
试卷科目 |
---|---|---|
天津、上海、北京(3市) |
经济水平发展较好,教育资源集中且教育水平在全国领先,全部自主命题,这三个直辖市的高考试题,难度相对较小,难度的梯度把握比较好,试题的区分度比较高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
以上信息截至2023年8月,参考资料:[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