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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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音乐剧表演的基本理论、创作方法和基本技能,以及扎实的音乐、舞蹈基本功,具备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从事音乐剧表演、创作、教学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

就业前景

主要面向各级各类艺术院团、电视台、培训机构、群众文化活动部门、休闲娱乐场所等单位,从事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声乐演唱、群众文化活动教学与辅导等工作。

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合作的能力;

3.具备扎实的音乐剧舞台表演基本功和音乐剧表演与创作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分析理解能力,能独立完成角色创造;

5.具备扎实的声乐演唱与舞蹈表演基本功;

6.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审美鉴赏能力;

7.掌握音乐剧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

核心课程

1.核心课程

声乐、台词、表演、形体、剧目、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剧欣赏、中外戏剧史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声乐表演、台词表演、形体表演、剧目表演等实训。

在艺术院团、电视台、培训机构、群众文化活动部门、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实习。

职业证书

影视演员 歌唱演员 舞蹈演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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