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梅,女,汉族,1956年11月生,东莞桥头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
现任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分管工作: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农口、人口计生、劳动、社会保险工作。
1971.09——1973.07,在桥头中学读书,高中毕业;
1973.10——1975.06,在桥头印刷厂工作(其间曾借调桥头公社工作);
1975.06——1987.12,横沥公社党委委员、常委、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1988.01——1994.02,东莞市劳动局副局长(其间:1986.03—1989.03参加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大专班学习,大专毕业);
1994.02——1997.04,东莞市劳动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1997.05——2001.06,东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2001.06——2001.11,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1.11——2003.02,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2——2003.03,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2003.03——,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