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二级巡视员。
1983.09-1986.07,西安基础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6.07-1986.08,毕业待分配。
1986.08-1990.09,陕西省西安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公安科干部。
1990.09-1993.07,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7-1995.02,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02-1995.09,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9-1997.06,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06-1997.09,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7.09-1999.0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其间:1998.11,晋升二级法官任职资格)。
1999.04-2003.01,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其间:2002.11,晋升一级法官任职资格,2002.12,晋升副处级)。
2003.01-2003.07,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003.07-2004.0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04-2007.10,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4.09-2009.01,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10-2010.09,海口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9-2011.02,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1.02-2012.07,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2.07-2015.08,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
2015.08-2015.12,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书记,海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海南省五届人大代表。
2015.12,中共定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定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2016.02,定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03,海南定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8.09,中共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1]
现任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
2016年2月3日,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第六次会议胜利闭幕,刘蔚当选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年3月,刘蔚任海南定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8年9月17日,海南省委组织部拟任刘蔚为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3]
2018年9月,中共海南省委决定:刘蔚任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1]
2021年2月25日,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4]
2021年5月,被海南省委确定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5]